郑州“组合贷”4个多月仅47户申请成功

要闻郑州晚报2014-11-05 09:38:54

  组合贷,是指购房者在申请购房贷款时,同时利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今年6月15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政策开始执行。记者日前从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新政实施4个多月来,仅有47户申请成功。申请到组合贷,既可以按照最低额度缴纳首付款,又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这一对购房者利好的政策,为何“成功率”不高?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咨询者多

  申请成功者少

  据了解,《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虽然来咨询、申请的人多,但由于门槛较高,顺利贷到款的购房者并不多。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依照《办法》,符合条件的市民贷款购买首套房时,可以实行最高可贷70万元、最长30年的组合贷款方式。相较利率较高的纯商业贷款,选择组合贷,每月能省下不少的月供。这项政策实施后,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但是直到目前,仍然是咨询的多,申请成功的少。对于这种情况,该负责人认为,组合贷比普通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额度高,金融机构会更谨慎。

  周期长开发商不推荐

  组合贷新政出台后,首次购房的小李就准备申请,最终却选择了纯商业贷款,“因为我是单身,银行要求很高,不一定通过审核,即使通过,还要准备两方面都需要的材料,要走很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我这边急着交房款,肯定等不及。而且一旦用了组合贷,商业贷款方面的优惠政策就没有了,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选择放弃。”

  某地产公司销售总监胡月月表示:“按规定,组合贷款要求月还款额不超过个人或夫妻收入之和的50%。举个例子说,如果你想要每个月还款3500元,那么银行的工资流水要达到7000元以上,如果是单身的话,要求会更高。”

  一名房地产销售人员透露,如果是纯商贷,只需要贷款银行审核;办理组合贷,除了银行审核,还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整个流程变长了。开发商都希望能尽快回笼资金,一般来说都不青睐组合贷模式。

  风险高银行不热心

  采访中,不少购房者反映,可以开展组合贷业务的银行太少,没有选择余地。据了解,目前承办组合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百花路支行和中国银行陇西支行、桐淮支行,若购房者看中的楼盘并不在这3家银行的合作范围之内,则无法办理组合贷。

  据悉,在组合贷政策实施前期,公积金中心曾向多家银行发函,询问是否考虑参加,但很多银行未作回应。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解释,银行主要还是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组合贷需要将购房者房屋产权分别抵押给两个放贷单位,即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如果购房者违约,不再还贷款,银行能否获得及时赔付就成问题,加上如今各家银行对住宅贷款额度都偏紧,所以很多不愿加入组合贷队伍。

  建议简化贷款手续

  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叶琦认为,组合贷是商业、公积金住房贷款的组合产品,目前已成为构筑良好的住房金融体系和实施政策性与商业性并重的住房金融发展的需要,在当前房地产信贷资金紧张的时期,对于提高居民购房支付能力、稳定住房消费将发挥重要作用。组合贷优点明显。另外,对于银行来说,推出组合住房贷款,也丰富了消费信贷业务产品体系,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但因为目前组合贷款相比于其他贷款手续相对繁琐,放款时间长,他建议,要进一步简化手续,以期取得更好的市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