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小区广告年赚15万 律师称收入应归业主

要闻东方今报2014-11-10 09:05:40

  “我们小区到处都是广告,收益却不知道去哪儿了?”郑州市民吴先生投诉。昨天,记者走访中发现,郑州市许多小区都被铺天盖地的广告覆盖,而小区广告所带来的创收,大多数业主都不知情,物业也说不清,广告收益难道成了一笔糊涂账?

  【现象】大门口到电梯处处有广告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郑州市城东路与货站街交叉口附近的铁路新村小区。刚进大门,就看到一排十几米的广告海报贴在小区墙壁上,侧面还有5块“京翰1对1”和“中控金融”“男科医院”等商家的巨型广告牌,有2米多高,1米多长。

  在千宁街与兴荣街口附近的曙光苑小区,只见机动车进出升降栏杆上分别固定着两个3米多长、1米多高的广告牌。走进小区,大门口两边赫然竖立着3个长约2米、宽约1.2米的大型广告灯箱和一处旋转式灯箱。小区道路的灯杆上悬挂的户外广告牌多达10块。楼层电梯间也都是平面广告牌和LED电子屏广告。记者统计了一下,该小区里的广告几乎覆盖了小区内各个角落,广告发布商涉及20家以上。

  随后,记者又沿着郑州市金水东路、通泰路、百福街、农业路等走访了11个小区,几乎每个小区入口处都设置有明显的广告牌。调查发现,小区绿化带也成了广告植入的重灾区,不少小区绿化带中都插有广告灯箱。

  在曙光苑小区物业管理处,记者以食品公司外宣人员身份,称想投标广告。该小区物业一位接待人员非常热情地“推销”小区里的广告牌,她称小区灯箱广告一年投放费用1万多元。户外广告牌10块一年费用也是上万元。电梯平面广告牌8块仅需3000元。电梯口的LED电子屏广告,一年费用5.7万元。记者粗略算了下账,该小区一年仅在植入广告创收方面,获利就达15.3万元。

  这么多的广告创收都去哪儿了?

  在记者的调查中,许多业主对此深表疑惑。“不知道啊,我在这里住了快两年了,也没有听说广告费的事情。”一位张姓业主说,他们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她也从来没有见物业管理处公示过相关的费用明细。

  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一家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里,对于广告收益,许多业主表示曾找过业主委员会,但业委会也不知道物业赚了多少广告费,更不知道用在哪了,甚至连小区当中有哪些收益是属于业委会的,都知之甚少。

  “广告收益,压根儿就别想。”居住在郑州市铁路新村小区的曾大爷说,他们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也没有业主委员会,由社区直接管辖。在小区里住了将近40年,也没听说过广告收益的事儿。他指着满院的广告说,“不给业主收益就算了,我们最担心的是,广告灯箱电费由我们自己来出。”

  记者走访的11个小区中,有10个小区的业主称不知道广告收益的事情,1个小区业主表示听说过广告收益,但并不知道收益用在哪里。

  【暗访】年赚15万广告费业主不知情

  【追问】小区广告收益去哪儿了

  在南阳路与东风路交叉口的亚新美好时光小区费用收取公示栏上,记者看到了物业管理收入中仅有物业管理费、车场收入、其他收入三项内容,并不涉及广告收益费用。随后,记者致电了郑州亚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美好时光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小区确实存在收费的广告,但所得费用都用在了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上,具体情况需要等到下周一咨询主管领导。

  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曙光苑管理处工作人员对于小区广告收益的去向,回复说“不太清楚,会把情况给领导汇报,稍后回电话”,但截至昨天下午5点,记者也没有得到回复。随后,记者再次拨打了该物业管理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一连两次推称不知情,要找相关负责人,但始终不愿意透露负责人的任何信息。

  铁路新村小区是一个老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有业主委员会,属于社区和办事处直接管辖。

  记者将小区广告收益的事情反映给辖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其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广告牌是由企业或广告公司自己建的,办事处与他们达成一定协议,让他们免费放在小区里,但广告牌上需要放置一些办事处的宣传内容。

  随后,铁路新村社区工作人员回复称,小区所竖立的不是广告牌,而是宣传栏。但是宣传栏不归社区管理,因为每个宣传栏涉及消防、公安、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由他们直接和广告商协调放置。

  “宣传栏每半个月都要定期更换,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减少支出,算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但是否收费,我们也不知道。”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说法

  广告收入应归业主

  物业无权占有或私吞

  郑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田秀生表示,小区广告占用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场地,其收益理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应该明确自己的角色:只是一个“管家”,帮业主维护和管理,绝不能用业主的资产为自己谋利。物业来帮助经营,可以收取管理费用,但剩下的应全部用作小区专项维修基金。

  “业主参与小区广告收益分配是法定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规划区以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相关资产的经营收入利息收入应全部归业主所有。《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或从事租赁等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瑞丽说。

  李瑞丽律师认为,对于小区广告收入,因为业委会才是小区公共部分所有权的代表,所以物业公司如果希望取得一些经营收入,应该由业委会和广告商签合同,即使由物业公司和广告商签合同,也应获得业主大会或业委会的认可或授权。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规定公示相关支出,业主有权要求其公示,物业公司仍拒绝公示的,业主可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