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下放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权

要闻东方今报2014-12-16 09:21:15

  从明年起,河南省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三级及以下资质交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审批。

  据悉,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于15日内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开发项目未完成的,有效期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