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要闻人民网-人民日报2015-06-25 11:51:03

   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节约资源是破解资源瓶颈约束、保护生态环境的首要之策,要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

  面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抉择,国土资源部党组审时度势,通过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特别是县(市)政府和群众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建立了一套具有“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的指标标准体系,评选产生了200多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典型,成为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水平、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各地在开展创建活动中,以保护耕地为前提,积极探索,科学规划,向地上地下要空间;合理安排各类用地,向用地结构调整要空间;走内涵挖潜之路,向城镇低效用地要空间;加大土地复垦力度,向工矿废弃土地要空间,涌现出了许多以改革促节约集约、以节约集约保科学发展的典型案例,为国家战略的实施、全局性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鲜经验。

  2015年初,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指出,要发挥好新一周期创建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把功夫下在创建过程中。新常态要有新作为,节约集约用地更需要开拓创新的智慧和魄力,要高扬节约集约的旗帜,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模式、技术、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继续加大创新力度,不断开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局面。

  模式创新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村企联合惠民生

  2010年开始,于洪区按照产业发展布局,打造“产、学、研、展、销、居”六位一体的产业园区特色发展模式,重点在东民村规划建设国际特种机床装备城、沈阳机械基础零部件两个重点产业园区,建成标准化厂房79栋、36.6万平方米,引入机床生产、功能部件等企业90家,节约土地30%以上。

  同时,以重点产业园区建设为依托,带动农村转型发展。就如何利用征地补偿资金和村集体积累,东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实施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成立公司,以产权改革形成的村级经济组织为基础,以村积累再次投资园区。取得园区产业设施的出售、出租等直接回报和餐饮、住宿、物业管理等服务业间接回报,村民以股东身份取得资产增值收益,以工人身份获得工资收入或以服务业从业者身份获得回报,实现村级实力的快速增长和社会保障的城乡对接,形成了“土地→产业用地→产业园区(拉动项目投资)→促进产业园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旧厂房焕发“新生命”

  拱墅区是浙江省最早保护和利用工业遗存发展文创产业的区域,其运河沿岸曾是近现代工业及仓储的主要分布区。在城市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拱墅区从2002年开始,利用50余万平方米旧厂房打造运河天地文化创意产业园,包括LOFT49在内的14个文创园区和6个特色楼宇,开创了浙江省盘活工业遗存的新模式。2009年7月,杭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利用工业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对鼓励利用旧厂房发展文创产业进行了引导和扶持,明确对入驻的企业在用地、用水、用电、房租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企业还可以申报杭州市文创产业专项资金。

  通过发展运河文化创意产业,目前,园区文创企业已发展到500余家,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亿元,同比增长41.08%。拱墅区以工业旧厂房提升改造为突破口,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出发点,以低效用地再开发为主抓手,完成了“退二进三”的华丽转身,达到了保护与利用工业遗产和发展文化创意的共赢,有力地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有机更新。

  技术创新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生态宜居之城

  滨湖新区将节约集约作为“立区之本”,在有限的城市空间内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一是道路系统规划选择方格网式的道路骨架形式,道路体系通达性强,划分的街区更加整齐,有利于建筑的布置。二是建立以BRT快速公交专线、高架路、轨道交通系统为骨干的快速公交系统,在公交站点周围提升城市功能。三是推进城市立体开发,市政道路采用立体交通,人车分流;居住小区采取高层建设,增加绿地率;公共建筑群在地下相互连通,形成完善的商业系统和交通系统。四是把握都市中心区发展的内在规律,构筑CBD高效紧凑的空间形态,提高CBD的功能混合性。五是探索城市基础行政管理和社区规划相统一的模式,将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公园、市政、商业、社区管理等公共设施综合一体化布置,改变各自选址、分散建设的传统模式。通过上述举措,节约用地总面积达29.16平方公里,节地率23.1%。建成区净容积率约2.5、绿地率44.8%,新区的容积率、绿地率、地下空间开发强度、道路通行能力较传统模式分别提高了60%、20%、95%、40%。新区的城市布局更加合理,社会配套设施更加齐全,群众生活更加便捷,人居环境更加优越。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地上地下分层使用

  济南市历城区汉峪片区对370万平方米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空间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分层供地,打破了传统供地方式。将地下空间全部打通,局部最深处达地下五层。以规划的地铁和主干道网络为骨架,以中心广场、商业中心、地铁站点、主干道交叉点以及大型公共设施为节点,形成网络状的地下空间利用体系,增加地下建筑面积74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商服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相当于节约土地185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分层出让,打破了传统供地方式以地面横向宗地界限为基础的模式,地面横向和地下竖向界限同时界定,统筹考虑了各种用途的综合利用,在保证交通、停车等基础设施的同时,极大满足了商服、人防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也解决了不同开发主体不同用途的供地和确权问题。

  制度创新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土地全要素市场化配置

  海宁市初步形成了“以亩产效益评价为主线、以市场化配置为主题、以政府推动为主导”的市场化配置新样式。一是突出“亩产效益”主线,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系统性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将全市1659家3亩以上用地工业企业分为A、B、C三类,进行测评打分,向每家企业发放亩产效益“成绩单”。改变了企业囤地增值的传统观念,有意识地进行市场化交易,极大地盘活了原有土地的生产效率,实现了原有土地上的新投入、新产出、新效益。二是突出“市场配置”主题,组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土地一级、二级市场交易均在交易中心进行,形成统一规范的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综合运用用地预申请、弹性年期、转让限制、先租后让等调节工具,增强市场弹性,满足产业发展差异化、多样化的用地需求。建立“诚信档案→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用奖惩”四位一体的土地市场诚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三是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实施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推动“重审批,轻监管”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逐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拓展市场配置内涵。目前,浙江全省都在推广海宁市的经验。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规划和监督“双管”促节约

  广州开发区是全国最早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萝岗区于2005年批准设立,涵盖了广州开发区的范围。近年来,一是充分发挥规划和国土房管同属一个职能部门的优势,开展“三规合一”工作。通过科学制定功能片区规划,有差别地控制土地供应,腾退不符合产业规划的企业,引导生产要素集聚。同时,管委会、区政府制订出台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于加强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把节约集约用地提到新型城市化发展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位置。二是建立项目用地“后评估”制度,实现对企业入园前后无缝对接、动态监管。在供地两年后,对照项目用地前预期的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对照《土地出让合同》要求达到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评估项目是否与用地规模相匹配。对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采取核减用地规模,或者限期达到与土地供应规模相对应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的办法,促进项目提高用地效率。2007以来,累计处置、收回闲置用地,盘活低效用地3.52平方公里。

  管理创新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发挥考核导向提升节地水平

  昆山市积极利用考核手段引导全社会凝聚节约集约共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昆山市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工作新格局,市政府和区镇、各区镇和各行政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基本农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工业项目评审机制,由市府办牵头,会同发改、住建、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工业用地项目在供地前从产业方向、单位产出、资源占用、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效益评审,评审不通过的,坚决不予供地。注重产出效益考核,每年对全市各区镇的建设用地地均GDP、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率、新增建设用地供地率、项目开工率、出让金到账率等进行考核。列入区镇核心指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土地供应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较高的区镇倾斜。2013年,昆山市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168亩,比2012年降低5%,新增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78万元/亩。

  湖北省黄石市——落实共同责任机制

  黄石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将土地资产运营、国土资源工程等8个重大事项,纳入领导集体决策范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国土资源共同监管目标责任书,将征地率、供地率、土地利用率、违法占用耕地率等9项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考核内容,占市政府综合考核分值10分,促进了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市委、市政府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将国土资源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耕地保护和GDP增长、财税收入增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与新增建设用地消耗率挂钩,并将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县乡两级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围。市纪委、市国土局设立了干扰国土资源市场行为登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干扰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