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中村拆迁改造大事记

要闻郑州晚报2015-11-30 09:26:27

  2003年9月,郑州市政府将城中村改造提上议程,郑州城中村改造已经走过了12年征途,遍布全市的228个自然村,中间在政策上也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

  1. 2003年,郑州市政府出台了32号文件,即《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试行)》,提出了城中村改造采取市场运作方式运行,可自行改造,也可与开发企业联合改造或选定开发企业独立改造。当年西史赵村打响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枪,并建成了普罗旺世社区,形成“西史赵模式”。

  2. 2006年郑州市拿出了17个城中村试点改造工作,为此市政府专门出台了103号文件,即《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提出了“政府让利,村民受益,企业得利”的原则推进改造工作,对村民宅基地上3层以下(含3层)的合法建筑给予1∶1补偿安置,对3层以上房屋不作规定,由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燕庄改造后建成了曼哈顿广场,西关虎屯建成了国贸360广场,形成了集高档公寓、酒店、写字楼、商业金融区等多种形态为一体的大型商圈,成为青年人消费聚会的时尚场所,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多方共赢的模式,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燕庄与西关虎屯的村民,而城中村改造的“郑州模式”也在全国引起轰动。

  3. 2009年3月,国家城中村改造高峰论坛在郑州召开,郑州市暂放缓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先行消化现有的批准的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放缓步伐,走向更加理性阶段。

  4. 经过三年的调整期,2011年底郑州市出台了258号文《郑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提出由市场主导改为政府主导。

  5. 2012年初,市委提出了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计划,到2014年底实现郑州市三环内的所有城中村全部改造完毕。2015年初,全区三环内的所有城中村全部拆迁完毕。同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21号文件,其中城中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采取“60+10+20”安置法,即人居住房安置建筑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商业用房不小于10平方米的标准安置,按成本价增购不大于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由此算出安置住宅面积、商业用房面积及增购面积总和不大于90平方米。

  6. 今年9月,郑州市提出城中村改造的扫尾阶段,年底前要完成四环内所有村庄的改造拆迁工作。

  7. 根据今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河南省保障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豫保安居〔2015〕10号)的文件精神。各地应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2016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占棚户区改造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2016年郑州市对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政策将予以调整,货币化安置将进一步加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