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向来穗务工者开放

要闻人民日报2016-03-31 09:38:31

  本报广州3月30日电 (记者罗艾桦)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日前发出通报,首次安排600套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面向来穗务工人员开放申请。

  中低收入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申请时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5年以上;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含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申请人或其家庭上一年可支配收入、家庭在穗资产净值限额标准符合广州市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