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福建省基本完成 城市棚户区和危房改造

要闻福建日报2016-04-26 10:39:31

  记者2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确定,在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方面列出了5年计划。规划纲要提出,未来5年,我省将突出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改造40万户,全省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

  在建立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方面,全面推进城镇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城郊村及石结构房屋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同时,将多元化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以居住证为基本条件,对非户籍人口申请公租房,放宽家庭住房状况及收入状况准入条件,让外来人口既能进得来,又能住得下。

  在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开展非公企业扩面工作试点。

  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2017年底前,福州、厦门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其他设区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8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宜居村庄)。

  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到2017年底,厦门完成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项目。福州、泉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武夷新区以及有条件的石狮、晋江、福清选取区域作为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