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新规出台 工地不达“6个100%”一律停改

要闻河南商报2016-07-21 09:12:42

  昨日下午,郑州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这也是继7月4日我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动员会议以来,郑州市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召开的规模最大、出台内容最全面的一次会议。会上都说了啥?来看看。

  数据对比

  上半年空气质量喜忧参半

  会上,郑州市副市长李喜安举了两组数据,让人喜忧参半。

  忧的是,今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郑州排倒数第3;喜的是,7月份以来截至19日,优良天数14天,PM10和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40%和30%,在74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倒数第15名,也是今年以来郑州首次退出后10名。

  【扬尘整治】

  工地未达“6个100%”

  一律停工整改

  建筑扬尘方面

  7月10日起,对全市2197个工地实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未达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9月底、12月底以及明年6月底三个节点,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未达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

  道路扬尘方面

  对建成区道路两侧裸露黄土实施硬化或绿化,分别于8月底前和10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完成各类破损道路路面修补修复。

  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

  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接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7月份起,每月在主城区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对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各类卫生死角、楼宇、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洗或保洁等。

  【工业企业污染】

  “小散乱差”污染企业

  10月底前关停淘汰

  制定2016年~2018年郑州市绕城高速和沿黄快速路围合区域工业企业外迁计划。2016年完成10家工业企业外迁。

  2017年全面关停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稳定达标企业。7月底前,制定民用燃煤治理方案,10月中旬完成治理任务。10月底前全面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建成区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

  10月底前,对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关停、清退、淘汰到位。

  【机动车污染】

  划定严管区域 重污染车辆禁行

  今年8月底前,郑州市全部淘汰2.4万辆(其中重型车约2万辆)黄标车。

  在市区主要路段安装“黄标车”监控设施,将黄标车限行纳入交通违法电子监控系统进行管理。

  在市区划定严管区域,严禁重型柴油车进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8月15日前,划定禁用区域,严禁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

  【督导问责】

  明确四个追责等级 追责一级,多级受“牵连”

  会上成立了郑州市委、市政府督察组,下设10个督导小组,并出台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各项责任追究作了迄今最详细的说明,更有针对性,且已经制度化。

  明确追责的四个等级,包括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免职、降职或降低工资档次,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明确追责人员,包括乡(镇)办及其工作人员;市、县(市)区及开发区承担大气污染防治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市)区及开发区分管领导及党政领导。

  此外,明确了问责具体方式,包括责任追究时层层影响,前一层级的追责直接影响后一级,多级领导均受到“牵连”,以及出现四类情形时如何从重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