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难题终获“政策开口” 督导组将再来郑州

要闻大河报2016-12-06 09:19:29

  核心提示|目前导致郑州及其他省内城市不动产登记“卡壳”的“症结”随着一份文件的下发迎来了解决方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下简称省国土厅)已于近日出台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以解决部分在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棘手问题。对照《意见》,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此前在郑州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所出现的部分因“无土地信息”“房屋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致”“建筑物越界跨宗”等原因造成房屋无法办理转移、抵押登记的情况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这也意味着此前一些“解决不了的问题”终获突破口。

  另据了解,此前本报连续两篇关于“郑州不动产”的报道受到了国土资源部相关领导的重视,该部部长、副部长及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的领导分别进行批示,不久后,由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将再来郑州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督导。

  “卡壳”问题迎来“政策开口”

  “问题‘宜疏不宜堵’,指导意见的出台,是本着‘解决问题’去的,是要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给原来能交易,现在却‘卡壳’的情况从政策上指路。”对于省国土厅日前所下发的这份文件,一名业内人士这样说。如他所言,在《意见》第一条就有着“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这样的表述。

  此外,对于目前造成不动产“卡壳”的一些问题,《意见》都有所触及。主要涉及的“病症”有“手中拿着‘房本儿’,但相应土地却没有登记”、“房屋规划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房屋所在建筑物‘越界跨宗’”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涉及不少郑州市民的“省直房改房”问题,《意见》也有所涉及。此前,郑州市内不少此类住房均有在郑州市国土局的登记系统中查不到土地信息的情况存在。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源于郑州的省级行政区内的部分土地先前分由省、市两级相关部门办理所带来的“空白”。

  对于此,《意见》首先给“画了一个‘圈’”:即西至经八路,北至红旗路,东至东明路,南至金水路、人民路、杜岭街这样的一个范围,在这个“圈儿”里,如您的房屋是省直机关的房改房,申请人可持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省政府办公厅的规定出具的住房用地使用土地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共同申请转移登记或者抵押登记。

  对于《意见》的具体实施,一位从事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人士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理解:这要建立在房屋所坐落土地系合法使用的前提之下。

  除去对目前不动产登记中的“症结”开出了“方子”,《意见》还对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一些流程和做法进行了优化处理。如“未能完成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对发放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生成‘临时且唯一并能与后续正式编号相匹配’的不动产单元号”、强调转移、抵押登记可“一并办理”等要求。多位房屋中介都对记者表示,现实中,通过按揭方式购房的人数甚至占到了购房总人数的9成以上,这样一来,群众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手续就几乎省去了一半儿,值得点赞。

  评价:出台《意见》属“难能可贵”

  “盼它盼了好久了!说实话,没有上面的政策明示我们也不敢办。”对于这份文件的出台,郑州某基层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份文件既尊重历史,也面对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说省厅也足够有勇气去担当。”他说,文件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在保证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乱作为”的同时,为基层破解目前所遇到的难题提供了政策依据。此外,他还表示,作为省厅能出台这样的意见已难能可贵,对于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且在已出台的文件中没有找到答案的,“确实需更上层的部门出台相应意见。”他说。

  反映出的问题,引起国土资源部领导重视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以《买卖一套二手房,或要折腾十二趟》、《记者暗访郑州4个不动产登记窗口有的预约号排到明年》为题进行了报道,两篇稿件所反映出的问题也引起了国土资源部领导的关注。该部部长、副部长及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的领导,分别就两篇报道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批示,责成河南省、郑州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拿出解决方案并写出报告,并表示“视情况再去人”。

  与此同时,记者昨日傍晚获悉,日前,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已向郑州市政府发函通告了该局将赴郑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督导工作事宜。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督导组成员包括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而工作任务便是对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督导。

  据了解,2006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国务院设立国家土地总督察,国家土地总督察对国务院负责。委托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向地方派驻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而上述“济南局”就是其中之一,负责对“两省一市”(山东省、河南省及青岛市)进行土地督察。

  “国家级的督导组至少已经来了3次,对于郑州不动产而言,这次可谓‘最后通牒’。”对于即将到来的督导,一名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