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拍房也限购

要闻北京晨报2017-06-22 11:00:35

  在“3·17新政”出台以后,北京陆续发布了多条新政配套细则,其中北京法拍房首次被列入限购之中,引发广大市民的关注。北京晨报记者邀请北京麦田房产交易中心分析师李静对于法拍房限购的新规进行讲解。

  问题1 按照新规定,哪些人购买北京法拍房,需要符合北京限购政策?

  回答:所谓法拍房,是指遭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当债务人无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无法清偿债务时,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满足债权。按照有关部门的新规定,法院竞拍房产为纳入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竞拍方为自然人的,要求竞拍家庭或个人符合本市限购政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也被视同为自然人。

  问题2 拍卖成交后,购房人如何办理产权?

  回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成资格核验的,法院应在《通知书》中载明“买受人须通过购房资格核验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及资格核验查询结果通知单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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