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城区实施“封土行动” 停止土方作业和房屋拆迁

本地大河报2017-09-01 09:21:01

  □记者田园

  核心提示|秋冬季将至,又到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最严峻的时候。8月30日,郑州市召开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十三次调度会,公布《郑州市2017年进一步降低PM10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郑州市将加强建筑工地、道路、企业扬尘治理及开展全城清洁行动、加大重点时段督查、加强重点车辆管控等措施,重拳治理PM10排放,遏制扬尘污染。

  措施

  主次干道每天清洗一次,支路每周冲洗两次

  根据《方案》,郑州市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严格实施“一票停工”,限期整改。停工整改合格经验收、备案、公示后,方可恢复施工;逾期不整改的,依法按日计罚。

  对未经验收、公示擅自施工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纳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并定期在媒体上公示黑名单。

  在治理道路扬尘方面,做到城区主次干道每天冲洗一次,支路每周冲洗两次,背街小巷每周冲洗一次(均含人行道)。同时,制订全城清洁行动专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

  行动

  冬防期间将实施“封土行动”,停止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

  记者了解到,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冬防期间,将实施“封土行动”,其间城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如确需进行土石方作业的各类工程,须报市政府批准后方能实施。如果待建工地不能立即施工,应及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防止扬尘。待建工地空置6个月以上的,要选择种草或采取其他绿化措施;因气候条件等确实不宜进行绿化的,应当采取硬化防尘措施;待建空地空置6个月以下的,应进行简易硬化,改建为临时停车场。今年9月底前完成绿化或硬化工作。

  《方案》还对工业企业、涉气企业、重型柴油车管控和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规定。在大型车辆管控方面,对于发现运输车辆冒黑烟或尾气超标,环保部门通知后逾期不复检的,第一次通报,第二次黄牌警告,第三次吊销营运资质。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扬尘污染治理集中行动中落实责任不力、监督缺位、执法不力等行为,或在督查、考核中存在较大问题,第一次下发“红色预警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或第二次发现问题,依法依纪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理。对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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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质量“考试”奖励二七区250万元扣罚中原区350万元

  根据“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奖惩机制”规定,昨日,郑州市公布8月第4期排名情况,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分两组进行公布。

  其中,对PM10治理排名第一的二七区、新密市,PM2.5治理排名第一的管城区、上街区进行通报表扬。对PM10治理排名倒数第一的中原区、航空港区,PM2.5治理排名倒数第一的经开区、航空港区进行黄牌警告。对当月累计两周排名倒数第一的中原区、经开区、航空港区进行通报批评。

  据介绍,在对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考试”的基础上,实行奖惩制度,综合PM10和PM2.5进行财政奖励及扣款。

  其中,奖励二七区250万元、惠济区100万元、金水区36万元、上街区110万元、新密市110万元、中牟县100万元。

  被扣款的依次为:中原区350万元、经开区228万元、郑东新区50万元、管城区8万元、航空港区200万元、登封市160万元、新郑市20万元、荥阳市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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