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发文严打售房乱象 开发商捆绑搭售将暂停网签

本地河南商报2018-07-10 09:17:26

  7月9日,省住建厅发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四个方面严打售房乱象。

  一边是旺盛的购房需求,一边是地产企业的逐利动机,在面对楼市调控政策时,演变出天价“茶水费”、捆绑售房、“规避”限购等种种花样,影响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和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这份文件的发布,或许标志着地产销售野蛮成长的结束。

  【要求】

  一次性申报销许、限时售卖 销售现场公布7类资料

  通知中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已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时限对外公开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在销售现场公示7类资料,其中包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以及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证明材料。

  还需公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和账号、所有房源销售价格和销控表,以及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等。

  【监管】

  房地产开发企业 16种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惩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捆绑搭售、阴阳合同、天价“茶水费“、认筹蓄客、封盘涨价、资格“强过”等16种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违反者会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或由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暂停网签、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存在多种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恶劣、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抄送工商、国土资源、物价、金融等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及时依法进行移交。

  房产中介 违规违法严重者将被曝光

  通知中还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在开展经纪业务时,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代收代管甚至非法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不得提供“首付贷”等其他金融服务,不得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诱导或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

  销售代理机构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计入中介行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以及涉黑涉恶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观点】

  剑指投机炒房行为 保护刚需族购房权益

  6月28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包括郑州在内的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而7月9日的这份文件,正是对这一行动的细化、整理,规定更完整、更细致,惩处更严。

  对消费者而言,知情权进一步得到保障,比如原本销控信息和价格是房产企业的“自家数据”,房子到底还剩多少套,价格到底多少,对购房者来说往往是雾里看花。而这次规定中需要公示的销控信息甚至细化到每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销售价格及销售状态,有利于帮助购房者理性购房。

  “挤牙膏”推货不行、捆绑合同不行、售后包租不行、分割拆零不行……此次组合拳出击,封堵了“擦边球”营销的种种套路,为普通购房者买到性价比高的好房子提供了大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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