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推进缓慢 称不会泄露个人信息

聚焦中国房地产网2014-04-03 16:15:54
提要:2012年下半年以来,“房姐”、“房叔”、“房媳”轮番登场,这些涉房事件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人们感叹,到底有多少人不合理或不合法地拥有数十套,甚至上百套房产?随着住建部多次强调要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公众也对其寄予了“反腐”厚望。

2012年下半年以来,“房姐”、“房叔”、“房媳”轮番登场,这些涉房事件不断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人们感叹,到底有多少人不合理或不合法地拥有数十套,甚至上百套房产?随着住建部多次强调要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公众也对其寄予了“反腐”厚望。

目前,距离全国50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最后期限(2013年6月底)已过去一周,却鲜见住建部的官方消息,记者在其官网上也查询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此前,就有舆论认为住建部“爽约”了,未能如期完成500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不过对于住建部何时提出要实现上述目标,记者并没有查询到具体的文件。从记者掌握的资料来看,最为接近的版本就是今年“两会”期间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的表态——全国4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已完成,按照此前住建部的计划,今年6月底将完成500个城市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

据记者了解,从2010年开始,住建部便开始着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直到2012年6月,住建部才宣布实现了全国40个主要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联网工作。

尽管近日住建部未就联网推进的最新情况做明确表态,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推进缓慢则是不争的事实。这也被认为是一些地方官员因怕腐败而为联网设置障碍所为,那么这是否为联网工作难推进的最大原因?联网一旦实现,反腐是否自此有了利器?

反腐可能性微乎其微

2012年下半年以来,“房姐”、“房妹”、“房叔”、“房媳”不断被曝光,“涉房腐败”案件的频发,也让社会各界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附带的反腐功能寄予了颇高期望,公众希望能藉此揪出更多的腐败官员,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认为这是对个人住房登记系统功能的一种误读。

其实,自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推出以来,住建部官员经常被问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系统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对于这个问题,上至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下至实际推动该项工作的官员,都在多个场合强调,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只做数据统计、分析汇总,不提供查询服务。

不过,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对房产信息的披露仍存有担忧和顾虑。为了减少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顾虑,住建部也和地方政府签订“安全协议”,承诺联网数据仅用于宏观分析,而且查询权限也保留在地方政府,住建部颁布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也对信息查询权限作了严格规定。这就意味着以“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进行反腐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其实,住建部同地方政府签订‘安全协议’不仅是保护官员的个人隐私,也是在保护公众的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与隐私。”程啸说。

“即使联网之后,怎样查询信息应该受到限制。”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也对记者强调,个人住房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围,物权法明确规定,在平等的市场主体进行交易时,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方可进行查询,即使公安、检察等公权力机关要查询相应的房屋权利信息,也应当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进行。因此,不应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和反腐做紧密的联系。

程啸认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为反腐提供便利,但真正的反腐应当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如建立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等。

地方政府的无奈

有观点认为进展缓慢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担心该系统被用于反腐,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为系统联网的推进设置障碍,多位受访专家均表示,“问题没有这么严重”,因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本身就不是一件轻松的活计。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记者表示:“我国住房制度本身比较混乱,房产存在多种形态,有商品房、商住两用房、还有半产权性质的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小产权房、并且还有住房制度改革之前的福利分房,有些房产产权也不太明晰,信息也有缺失,要厘清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北京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陈志补充说,目前各地保存的房屋信息,除了系统建立后录入的电子化数据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系统建立之前以纸质档案形式保存的信息。这项工作虽然没有多大的技术难度,但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以北京为例,2006年之后才开始推进住房交易网签,此后住房信息才实现电子化,而在此之前很多信息都是纸质档案,大量的数据都需要人工录入。北京尚且如此,一些偏远城市的信息录入工作就更要滞后了。”陈志表示。

程啸则补充认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一种信息化的产物,它的前提在于各个地方都建立起本地完善的系统,而且各个地方运用的是同样的系统,同样的软件,这样全国的联网才具有客观上、技术上的可能性。

“目前的情况则是,受限于各个地方政府的财力,各地房屋登记部门所采用的住房信息系统不尽相同,这就使得信息的兼容性存在障碍。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有的城市由于财力有限,甚至还没有建立起这一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谈全国联网。”程啸说。

除了上述客观因素导致系统联网推进缓慢外,程啸还认为,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也是重要因素。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后,对住建部和中央的宏观调控有大的作用,如住建部可据此监测房地产市场、及时研判未来的发展趋势,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和干预也拥有了技术手段等,而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联网与否并无实益。因为地方政府只需要掌握本地区的住房信息即可,因此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动力。”

法规不一拖缓进度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展缓慢,有观点认为这与尚未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有关。一些人士分析认为,不动产登记条例推出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将水到渠成。

对此观点,楼建波并不认同:“《不动产登记条例》没有出台可能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推进缓慢有一定的关系,但肯定不是最主要的原因,也不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楼建波对记者介绍,2007年我国出台了物权法,与物权法相配套的《不动产登记条例》一直没有出台,不过物权法中也明确规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前,地方性法规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作出规定。”

据此,建设部(住建部的前身)随后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房屋登记办法》,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房屋登记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因此,楼建波认为,即使不动产登记条例尚未出台,对于个人住房信息的登记工作还是有相关的法规制度来规范的。

不过,程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在房屋登记制度上同时存在着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规章对房屋登记规定也不尽相同,这就使得各地住房信息系统收录的数据存有不小的差异,给联网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依照根据国务院给出的时间表,《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将于明年7月前出台。程啸认为,届时在房屋登记领域,全国将有统一的条例可遵循,这也会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联网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据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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