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新政 二套房首付可降低至30%

聚焦每日经济新闻2014-11-06 09:31:05

  在苏州、无锡、扬州等江苏多个城市先后出台公积金新政后,南京也始对公积金新政作出调整。

  11月4日晚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据记者了解,原先南京的公积金对二套房贷款的规定是:还清首套贷款,并且购房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的,可以获得二套贷款的资格,“此次新政将原先的60%,降至30%,不过条件是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2平方米,即三口之家打算换房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现有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6平方米。”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称。

  此外,对于购买第三套房,上述通知也明确表示,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此,房地产行业专家张建初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虽然政策和其他城市并无太对新颖的地方,但是对于南京的购房者是降低的购房门槛,这个刺激的效果会非常明显。在松绑限购和限贷之后,南京楼市在金九银十的认购量创造了5年内的新高,此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降低了购房者的购房门槛,有利于促进南京楼市继续保持回暖的局面,成交量会继续走高。

  不过,房地产行业专家李智指出,“相较于南京,江苏其他城市楼市不温不火,并且库存量都很大,特别是苏州和无锡在松绑限购之后,成交量也未出现大幅度上涨的局面,为了消化库存压力,只有通过调整公积金贷款,降低购房门槛,来达到去化库存的目的,不过这种方式短期内有效,长期来看效果或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