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共有产权房完成就业审核 虚报家庭10年内禁止再申

聚焦北京青年报2017-11-07 10:18:57

  首个共有产权房审完就业情况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6日,朝阳区房管局发布《关于锦都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部分申购家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的通知》。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朝阳区锦都家园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申购登记公告》规定,非朝阳区户籍家庭的申购家庭须在朝阳区工作。通知明确,“在朝阳区工作家庭”的认定标准为:2017年6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购家庭全部成员中任意一名成员在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朝阳区,即可认定为“在朝阳区工作家庭”。

  今年9月30日,作为北京首个共有产权住房的朝阳区锦都家园项目进行了公开摇号。该项目面向朝阳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在朝阳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销售。

  朝阳区房管局按照各组房源数量与摇出的对应组别家庭数量一定比例进行了审核,列入审核范围的家庭已经可以在朝阳区房管局的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摇号总共分为两组。

  第一组为朝阳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朝阳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面向该组家庭销售的房源为299套。该组房源数量与摇出的对应家庭数量以1:2的比例纳入审核范围,即第一组选房顺序号1号—598号(含)。

  第二组为在朝阳区工作且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新北京人”)无房家庭,面向该组家庭销售的房源为128套。该组房源数量与摇出的对应家庭数量以1:2.5的比例纳入审核范围,即第二组选房顺序号1号—320号(含)。

  摇号结果可以在朝阳区房管局官网查询,名单表格中“就业情况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家庭,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持证明材料向朝阳区房管局申请复核。申购家庭成员中任意一名成员(夫妻双方中任一方)提供由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缴费起止年月为2017年06月—2017年06月。同时携带全部申购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东坝办公区)进行资格复核。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将不再安排参加选房。

  通知称,申购家庭务必如实申报。对不如实申报,伪造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家庭,将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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