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调控新政出台 珠三角调控促“稳”

快讯南方日报2018-08-03 10:18:52

  7月31日,深圳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限购、限售等方面有所加码,楼市政策进一步收紧。事实上,从去年至今,珠三角9座城市均出台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其中,除了惠州和肇庆外,其余城市都采取了直接限购的策略。

  深圳调控不断升级

  此次深圳发布的楼市新政有若干要点。在限购方面,新政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能在深圳购买商品住房;在限售方面,新购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新购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而在新增供给方面,政策规定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此外,深圳还对离婚购房加以限制,离婚2年内申请贷款首付不低于七成,想要三成首付购房只有满足“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这一条件才行,如能证明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则按首付五成执行。

  这并不是深圳今年首次升级楼市政策。今年3月底,深圳“三价合一”政策落地,即不管是缴税还是贷款都按照一个价格实行。该政策被视作打击楼市“阴阳合同”的重要手段。到了6月,深圳明确今后的住房供应体系中,人才房、安居房、公租房比重将大大增加,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部分城市政策收紧

  根据地产研究机构克而瑞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房地产市场半年报》,在楼市政策层面,大湾区内各城市维持了“不松动”的状态,出台的新政相对较平缓。但与此同时,广州、深圳、东莞、惠州、江门等城市调控政策收紧明显。

  各地收紧的角度各不相同。7月25日,广州公积金新政正式落地,对非本市、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提取公积金加以限制,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炒房投机行为。东莞推行限价,规定新盘备案均价不得超过同类型的10%,并不得调高备案价格。惠州和江门则加码限签政策,其中惠州5月底发文要求在大亚湾房管局系统内,登记购买三套及以上房源的,第三套及以上暂缓签约;江门则对蓬江、江海两区的新建商品房实施调解网签节奏。

  不过,在收紧调控政策的同时,也有城市将住房制度与人才引进政策结合起来。今年3月珠海发文提出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项目,配建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10%。另据“珠海人才计划”,除了对不同层次的人才提供不同额度的补贴外,珠海还规定未来五年筹集不少于30000套人才住房。

  与珠海相邻的中山也有类似规定,今年1月公布的《中山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提出,未来五年筹集不少于30000套人才住房。

  对于接下来各地楼市调控政策的发展方向,克而瑞在进行楼市预判时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内各城市预计下半年松动的可能性极小,部分城市存在收紧现象,楼市调控政策当前主要体现在整顿和抑制投机炒房的措施上。

  多地试水租赁市场

  在调控政策不断加码的同时,租赁市场依然是珠三角城市重点扶持的对象。去年7月,国内12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在广东,广州、深圳、佛山、肇庆四地在列。除了深圳今年6月明确了住房供应体系,加大租赁住房用地力度外,其他城市也已有所探索。

  广州去年最早提出“租购同权”,此后又发文要求允许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并释放出“学位到房”的信号,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今年7月的广州公积金新政中,尽管对购房提取公积金加以限制,但进一步提出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在土地调控方面,广州宅地出让坚持了“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摇号”的出让方式,并加大了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

  佛山的租赁政策同样更新较快。今年2月,《佛山市住房租赁发展规划(2017-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其中规定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都将配建租赁住房,配建面积占出让地块可售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到了今年7月,佛山推进“商改租”,规定商业、商办用房可申请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调整后,用水、用电和燃气收费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在肇庆,去年9月公布的《肇庆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鼓励新建和配建租赁住房,允许改建商业用房用于租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南方日报记者 葛政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