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扩围还需提质

评论北京青年报2018-08-10 09:47:08

  试点4年后,以房养老保险走向全国市场。据报道,银保监会已经向保险公司下发相关文件,意在补充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金融创新型产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保险”),将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

  作为一种补充养老的方式,以房养老保险意在拓宽老年人的养老选择,但上市以来,市场反响一直平平。截至今年6月底,有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只有幸福人寿开展了业务,共有98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

  现在,以房养老保险试点结束后,监管层决定在全国铺开以房养老保险,显然是对以房养老保险寄予厚望。这也意味着,尽管首批试点成效不甚理想,但不能因此而否定“以房养老保险”的重大创新价值和实践意义。业内人士预计,在“以房养老保险”向全国推广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潜在需求将会显现,供给主体也将不断扩容。

  这种判断是有道理的。一方面,以房养老保险的确能够满足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潜在市场不小。另一方面,目前至少有三个因素会支撑以房养老保险市场的兴起。一是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与失独老人增加;二是养老保障水平有限,多样化养老方式亟待拓展;三是自有房比重较大,住房资产价值上升。

  即便如此,对以房养老保险的支持仍然是不够的。从既往试点情况看,以房养老存在很多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道德问题。因为在中国的家庭伦理中,孩子对父母的财产有着天然的继承权,在很多人看来,把房产质押出去就等于变卖父辈的财产,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和纠纷。此外,相关法律不健全、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寿命的不确定性以及保险条款过于复杂让人雾里看花等现象,都是目前困扰以房养老的问题。

  这就提醒我们,“以房养老”扩围固然前景看好,颇值得期待,但不能止于扩围,而是还需要考虑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进一步提高以房养老保险的质量和效率,以吸引公众参与。在有关道德问题、家庭伦理方面,当然重在宣传引导和个体觉悟,但在其他许多问题上,则有赖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比如,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以房养老”纳入法制轨道;坚持“房住不炒”,建立长效调控机制,给人以稳定的预期;办理手续简化,条款不能太专业,要让人容易看得懂等等。这些都是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以房养老保险的质量和效率而需要做的工作。

  为了激发市场需求,还应给予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一定的政策支持。同时,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的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以房养老”看似简单,其实也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尤其站在“业主”的角度看,更是这样。只有让“产品”可靠,“质量”放心,“效率”可观,并且“购买”起来方便,才能得到客户的青睐,从目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也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