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适房家庭转买商品房可享货币化补贴

政策观点地产网2015-07-20 09:37:23

   7月17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凡符合经适房补贴的对象,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转购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货币化补贴。

  根据公告,已经取得《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内部分补贴800元/平方米,以单套90平方米为最高补贴标准,对于不足90平方米按实际购买面积补贴。对于已享受过优惠性政策住房(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等)的扣除已享受政策性住房面积。

  购房补贴申请时限至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贴时限至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