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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博弈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2014-04-02 16:02:18
提要:《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称,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布今年计划保障房供地7 .74万公顷;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兴建公租房,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称,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布今年计划保障房供地7 .74万公顷;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兴建公租房,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小产权房”违法违规行为。
    8月5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郑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办理房产证放开绿灯,这让不少人认为郑州市要逐步解决小产权房办证问题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小产权房又受不受法律保护呢?小产权房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武建: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相进行开发建设,未依法取得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并违法违规向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销售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形成流程:
    村委会 乡镇政府——旧村改造 合村并镇 新农村建设——自行建设 或与公司合作——成立销售部或聘请代理公司——购房者
    郑州不会给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    “由于对政策不了解,很多人将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所有房屋都视为小产权房,这是不对的。”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武建予以澄清并解释,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大体可分为以下五种:一是农民利用自有宅基地合法建造的住房(不含超过三层违规建设的房屋);二是农村各级集体组织合法建设的办公用房、农村中小学等教育用房、农村文化及医疗设施用房、商业用房;三是乡镇企业等合法建造的厂房等;四是部分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严重违反规划建造的房屋;五是以各种形式在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相进行开发建设,未依法取得相关建设、规划审批手续,并违法违规向土地所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销售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李武建说,前三种房屋属于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应当通过登记发证的方式予以保护。后两种是为了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建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会给这类房屋办理房产证,让违法者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