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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适房骗购现象严重 专家称应建立退出机制

2014-04-04 12:15:23
提要:开宝马车住保障房,这事真实地发生在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小区万龙花园。省纠风办查明,这些人通过提交假低收入证明、假身份证、假离婚证等虚假证件,通过审核,骗取经适房资格,堂而皇之住进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经 “开宝马车住保障房”,这事真实地发生在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小区万龙花园。省纠风办查明,这些人通过提交假“低收入证明”、假“身份证”、假“离婚证”等虚假证件,通过审核,骗取经适房资格,堂而皇之住进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
 
本报报道刊发后,很多读者打来电话发表看法:像这些利用虚假证明骗取经济适用房的,应以伪造公文和印章罪、诈骗罪论处;对于把关不严甚至沆瀣一气的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黑幕】
“假证”大多来自街头,也有政府部门当“黑手”
从省政府纠风办最近核查的情况看,目前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购者使用的假证件,很多是从街头办理的假证。
前天,核查人员在郑州市金水区核查张某、牛某的婚姻状况,发现“张某、牛某在婚姻续存期间,金水区民政局曾为两人开具了单身证明”.昨天,金水区纠风办和金水区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他们翻出了档案存根,发现金水区民政局并未为其开具单身证明,而是这两人套用别人的离婚证号制作的假单身证。
昨日下午,记者在金水区民政局看到,张某经济适用房档案中的单身证明为“郑金单字第0009×××号”,而金水区民政局从档案中找出“郑金单字第0009×××号”单身证明的存根,登记的名字却是刘某,日期是2009年2月25日。伪造的证明编号、日期、婚姻登记人员的签名等都是对的,唯独刘某的名字换成了张某。牛某也是用同样的方式套用了李某的单身证明。
不只是婚姻证明弄虚作假,很多人户籍、收入证明也都弄虚作假。从省纠风办核查的情况看,虚假婚姻证明、身份证明大多数是申购人从街头制作假证那里制作的,但也有个别户籍证明是公安派出所为其办理的假证明,有的收入证明是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具的虚假收入证明。
“假证”咋能通过层层审核?
2010年4月15日起,郑州市实施新的《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审核经济适用房资格做出了严格规定。所有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要经过办事处、乡镇,区房管局,市经适房建设管理机构三级审核,分别在社区和房地产新闻网上公示。
然而,层层审核之下,骗购经适房者却为何屡屡得手?
省纠风办核查发现,以前申请经济适用房,直接到经适房管理中心申请,在房地产网站公布就够了。一个关口,如果工作不认真,很容易就将一些弄虚作假的放过去了。其次,公安、民政、银行、车管所等没有一个信息平台,缺乏监督,一些弄虚作假的证件极易蒙混过关,何况有时还有“内应”.当然,也不排除房管部门和弄虚作假人员内外勾结的。
尽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
在实际操作中,审核经济适用房申请家庭的收入,是一件比较困难、操作难度大的事情。
比如,一个家庭可能没有车、没有房、没有存款,经过简单审核后,这个家庭很有可能符合购房条件。然而,这个家庭却可能在股市中有大量股票,却没有被相关部门审查到。
房管部门一位领导说,在收入认定过程中,由于收入的多元化和隐蔽性,使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尤其是资产类收入难认定。而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使申请家庭各种收入一目了然,进而提高审核效率。
但目前郑州尚未有这样一个信息共享平台。
有专家认为,各地各级部门应积极推动建立住房保障、房地产、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居民经济状况核查系统,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查看申请家庭的存款账户、股市账户、纳税记录、房产登记、公积金缴纳等情况,从而了解申请家庭的实际经济状况,提供申请保障性住房所必需的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