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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政府官员带人强拆民房 事后竟称是意外

2014-12-16 15:27:22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薛阁办事处孙花园自然村村民高洪俊向廉政法制周刊投诉称:2014年8月份,自家的房屋遭政府暴力强拆,所有的电器、家具、衣物都被埋在里面了,至今没有人管。参与拆迁的政府相关人员居然称:老房子是拆违建不小心挂倒的。
  事件:遭强拆房屋变废墟
  高洪俊的家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桃园路,平时家里也就他自己、外孙和女儿三个人住。8月6日早晨5点多钟,女儿早早去上班了,他去送外孙去上学。
  当天早上送完孩子回家时,他发现谯城区薛阁街道办、社区、还有穿着制服的城管人员把周围的所有路口都封了,他还没有来得及问怎么回事,旁边就有人说“要强拆你家房子了”,他要进去,结果被强行拦住不让靠近。于是他急忙报了警。
安徽亳州:政府官员带人强拆民房 事后竟称是意外
  高的女儿得知此事后,也迅速赶回来,同样也被拦在外面。就在他们被拦住的时候,挖掘机已经靠近他们的房子,不到五分钟,一片轰隆隆声中,他们温馨的家就变成了一片废墟。而家里所有的电器都没有搬出来,衣服、柜子以及做饭的锅碗瓢盆一股脑儿都被埋在下面了,高的女儿气愤难忍,一气之下,就拿起旁边准备加在摩托车里的汽油喝了起来,随后被拆迁人员夺了汽油壶并送到了医院。
  警察来了之后,看到房子已经被拆没了,什么话也没有说就离开了。
  声音:政府不小心拆了百姓房
  高洪俊称:当时带队拆迁的领导是薛阁街道办事处的刘大刚书记、主任张建、社区负责人余某、村干部彭某,另外还有几十名城管队员、共计上百人。
  “他们把我家房子拆掉之后就都走了,也没有人管我了!”高洪俊说。
  在房子被拆了以后,高洪俊和家人多次找办事处,办事处让去找城管部门。城管部门又往村里推。
  “谁都知道,拆迁这事村里管不了的。找来找去,始终没有一个人出来和我真正地谈赔偿。你说,他们把我家所有的东西都埋在里面了,不说电脑电视那些东西。就连孩子的换洗衣服、被褥都没有让我们拿出来一点,这个冬天该怎么过?”高洪俊站在废墟上,指着被砸坏的一台影碟机、电视机顶盒,还有已经严重变形的大立柜说。
  高洪俊告诉记者,截至目前,他都没有见到过拆迁的相关文件,不仅不知道为什么要拆他们家,也不知道拆了以后要干什么,拆迁按照什么标准补偿就更不用说了。同时他表示,拆迁以前,街道办事处的人是来谈过,但是从不谈具体的补偿,总是说“你签字就行,别人怎么赔偿,也给你怎么赔偿!”
  “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也没有标准,你叫我怎么签字?不签字,他们就来强拆这一手,谁叫我们是老百姓呢!拆了就拆了吧,我不追究他们的责任,给我赔偿总是应该的吧?可是到了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要赔偿!”
  “有一次我找到了街道办刘书记,他竟然说‘拆你家老房子是个意外,是拆除违法建筑的时候不小心被挖掘机挂倒的!’”说起此事高洪俊很是无奈。
  高洪俊的一位邻居表示,街道办的人也找他谈过话,也是没有谈具体的补偿数字,只是重申“别人家怎么赔,你家就怎么赔”,所以至今他也没有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为了防止自己房子被偷拆,家里总是24小时不离人。
安徽亳州:政府官员带人强拆民房 事后竟称是意外
  说法:相关人员应负违法责任
  记者来到薛阁办事处,试图联系相关的负责人,但是被告知,领导不在。
  针对此事,中国社会法律权益保护中心的副主任焦永锋表示:薛阁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强拆村民房屋涉嫌违法。
  他认为: 村民高洪俊位于孙花园自然村的房屋属于私有产权,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证,在亳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3月为其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中明确可以看出,该房屋使用的是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集体土地要进行拆迁,必须先进行征收,进行补偿后才能进行拆迁。薛阁街道办事处没有向村民高洪俊以及其他村民出示相关土地征收手续,就进行拆迁,明显违法。
  其二,即使薛阁街道办事处的征地手续合法,办事处也无权组织强拆。《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予以公告。待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实施方案并补偿完成后,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才应按期限交付土地。
  此外,《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也规定,行政征收或土地征收的程序,要经过被征收人、村民的参与,并且有表决的程序,不能单方面决定征收征用。政府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就补偿的方式标准与广大农民进行紧密的联系和细致的协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或领导意志强加在农民身上。土地征收的决定涉及到政府的行政行为,老百姓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街道办和市、区政府。截至发稿时,高洪俊依然在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奔波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一个合理的赔偿。
  (图文 记者 赵旭东)
  记者感言:中央纪委、监察部曾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重点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安徽省亳州市政府的官员对中纪委监察部发出的通知视而不见?也许江西宜黄政府官员“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一面之词变成了他们的定式思维。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政府是要干预,但不是以强拆的形式干预。
  亳州市谯城区一些政府官员在没有正规的安置补偿协议背景下,为何却能“没手续拆迁就上马”?其背后有何利益勾结或腐败行为也应追查。这种“光明正大”的强拆行为不仅是赤裸裸地羞辱了“法治”两字, 而且这种强拆的背后,往往还充斥着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政绩观。
  “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是一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触碰的红线”。可很多地方政府却还在肆意践踏这条民众权益的生命线,置人民群众利益不管不顾。 不过我还是相信:最终上级组织会介入此事,也相信法律能帮高洪俊找回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