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房地产政策,疫情轻微地区售楼部、施工现场可全面复工
“在确保疫情防控情况下,支持疫情轻微区域房地产企业办公场所、售楼部、项目施工现场全面复工、应复尽复”“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付,不计违约责任”“引导在豫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支持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快复工运营”“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公司有望得到财政补助”……
疫情轻微地区售楼部、施工现场可全面复工
售楼部何时开放?施工工地何时复工?这是目前地产圈里问的最多的问题。
《意见》明确,以县域为单元落实精准防疫措施,在确保疫情防控情况下,支持疫情轻微区域房地产企业办公场所、售楼部、项目施工现场全面复工、应复尽复,指导疫情影响较重区域有序复工复产。解除一级响应措施后,引导企业尽快复产复工。
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各地可组织开办网上房交会,简化程序,靠前服务,实现“不见面”政务服务,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促成交易。支持房地产中介机构加快复工运营。在落实防疫措施、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畅通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预约办理、在线办理服务。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对备案制项目一律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告知性备案。支持各地通过“告知承诺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式,加快房地产项目手续办理。办理规划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现场勘查的,要立即全面恢复。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的投资达到25%以上可办理预售许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以保函形式替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或适当灵活调整监管资金拨付节点。
引导银行、金融机构保持对房地产信贷合理适度增长
近年来,房地产企业从银行、信托等渠道融资越来越难,不少企业面临资金短缺的难题。
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引导在豫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持房地产企业信贷合理适度增长。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于资质良好、诚信经营但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经营困难的房地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
引导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全面掌握房地产企业信息,优化信贷流程,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于资质良好、诚信经营但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房地产企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和现金回收情况,对房地产开发贷款适当展期。对2020年6月30日前到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可续贷,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在豫金融机构对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做到应贷尽贷。对已经完成审批程序,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商业贷款,尽快发放到位。
因疫情导致晚交房,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延期纳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物业公司有望获得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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