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案名编号3964参赛资格的通知

  前199名晋级名单公布之后,活动组委会收到一通来自参赛者的电话。

  电话中,参赛编号为445的作者表示,编号3964的案名作品存在抄袭行为,案名照搬、诠释照搬,仅仅对自身案名添加了一个字母,是毋庸置疑的抄袭。

被抄袭者_副本.png

(被抄袭者)

抄袭者_副本.png

(抄袭者)

  经过评审组终审核查,我们发现,编号3964的作品确从案名、诠释方面,与编号445作品有极大相似度,按照规定,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作品,一经确认,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因此,组委会决定,取消编号3964作品的晋级机会,并将编号为445的案名作品加入199位晋级名单中,参与接下来的大众投票阶段。

  在此,主办方再次郑重声明,任何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个人承担,望广大参赛者引以为戒!同时,在名单公示期间(4月11日下午6点前),我们依然接受任何对于晋级名单的疑惑和投诉,请密切关注中原网十万征案名专题,以便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资讯。

  郑东商业中心十万征案名大赛组委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