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整治住房租赁市场乱象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11月以来已有天津、上海、安徽、吉林、武汉等18个省市对当地住房租赁市场进行全面“体检”,严厉打击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专家呼吁,要进一步加快立法,通过法律来明确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打出“组合拳”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针对个别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房源信息虚假、诱骗租金贷、恐吓租客等“黑中介”乱象,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94家违规机构。实际上,9月以来,各地就已陆续开展住房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对破坏行业秩序的行为“零容忍”。
交通银行(5.51 -0.36%,诊股)(03328)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夏丹指出,目前,住房租赁市场存在供求关系不均等现象,房东和中介等出租方处于强势地位,出现部分巧立名目克扣押金或收取费用等情况,甚至还有以不正当手段威逼、骚扰租客的行为。不可否认的是,在租赁关系成立及存续期间,相关的标准、信息、行为等环节缺乏有效监督,而租客也往往难以找到相关执法部门判定责任和伸张权利。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国仕英表示,租赁平台多而杂、准入门槛低,且无实际的规章制度和房源发布要求,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租赁市场乱象频出。
完善规章制度
日前,住建部再度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各地做到标本兼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好。
国仕英表示,首先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等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此外,还要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大力发展公租房。
夏丹表示,一是应通过法律法规明确租赁活动参与各方的权责。加快推进住房租赁市场立法进程,完善房屋租赁和中介行业规章,确定住房租赁活动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明晰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地方政府及下属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之间权责的界定有待细化。三是强化租住房治安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公安部门和住房管理部门应对房屋结构、用途规划、安全配备等进行严格登记,要求出租人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加大对违规出租行为的惩处力度。四是配套推进其他相关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医疗制度、教育资源分配、社会福利体系等方面的改革,逐步提升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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