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工作变动时补报资料仍可租住

要闻河南商报2014-08-15 08:19:06

  本周一(8月11日),郑州市首批向社会分配的公租房正式开始选房。不少市民纷纷给商报打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商报记者特意挑选出6个热门问题,邀请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准入科科长张志广为读者进行解答。

  答:此次郑州公租房供应的排号顺序是各区根据情况自行排号的。拿到排号的申请人可以根据各区公布的公租房供应数量和自己的号段大致估算选房日期,合理安排现阶段租房计划。

  郑州市民王女士:

  公租房申请通过后的排号顺序是全市统一,还是各区排号?

  A

  答:可以。从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的公租房政策覆盖了户口在人才中心的大学毕业生,但并不能到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对于户口放在人才中心的大学生可分为几种情况:落户时间不到3年的,可以到所在区房管局进行申请;落户时间3年~5年的,既可以在人才中心专门窗口申请,也可到所在区房管局申请;落户时间超过5年的,应在人才中心进行申请。

  B

  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张:

  在郑毕业后,户口在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集体户口,可否申请公租房?

  答:目前确实存在工作单位委托其他公司或机构为其员工代缴社保的情况。如果是这种情况,员工需要向所在单位要求提供一份委托代缴社保的证明,就可以正常递交材料申请公租房了。

  C

  郑州市民夏先生:

  劳动合同与社保单上的单位不一致可以申请吗?

  答:新的公租房政策对于收入方面的要求,可以说非常宽松。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补贴时有门槛。申请者在申请时,当地社区和民政部门会对其收入进行核准定级,对于符合困难家庭的,郑州市统一为其发放“保障卡”,每月5日前将补贴的租金打到卡内。根据申请公租房对象的家庭收入,郑州市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最高可给予房租97%的补贴,最低不补贴。

  D

  郑州市民李女士: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收入很不稳定,想问一下中低收入申请公租房的准入标准是多少?

  答:对于工作发生变动的,需要及时补报更新资料。如果是自己做生意,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如果是合伙经营,则需提供可以证明其参股的相关证明。通过审核后可以继续享受公租房。

  E

  郑州市民胡先生:

  我以前在郑州一家公司工作,去年公司帮我申请了公租房,现在已经拿到了排号和资格证。但最近辞去了工作,准备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享受公租房吗?

  答:公租房租期一般最长为5年,但最终签订合同时可能会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目前租金的具体交付方式还在研究中。

  问:

  如果不在郑州工作了,申请的公租房怎么办?

  各区保障房管理部门的

  地址与咨询电话: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

  建设路与百花路交叉口房地产大厦3楼(67883316)

  金水区:

  东三街与同乐路交叉口金水区房管局7楼(63923107)

  中原区:

  市场街71号中原区房管局1楼(67633710)

  二七区:

  齐礼阎中街95号二七房管局1楼(68811100)

  管城区:

  城东路80号行政服务大厅1楼(66218625)

  高新区:

  莲花街与翠竹街交叉口向西30米路北翠竹街1号2楼服务大厅(67990017)

  惠济区:

  开元路8号惠济区房管局5楼506房间(63639393)

  经开区:

  经北一路30号经开区房管局308房间(86126212)

  郑东新区:

  民生路与祥盛路交叉口东南角房地产交易中心1楼(86121026)

  航空港区:

  航空港区航天路航空港区房管局(86199676)

  此外,如果您发现身边有人有违规骗租的行为,可以向房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67889091,6718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