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租房建设: 让群众住得进 稳得住 有尊严

要闻陕西日报2016-07-05 09:25:16

  电影院、游泳池、健身房、自动洗车设备……在宝鸡市保障房小区“金河尚居”里,居民们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和谐社区”带来的幸福生活。近年来,宝鸡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的住房条件,基本实现了中低收入家庭“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内外兼修”宝鸡市着力创建幸福家园

  记者了解到,宝鸡市充分考虑居民就业生活愿望,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精心施工。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到各种配套基础设施、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与住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据统计,2008-2015年,全市累计建设租赁型保障房9.5246万套。截至目前,已竣工6.5296万套,分配入住6.1882万套,入住率94.8%。

  宝鸡市将分配入住任务写入与各县区签订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中,在兼顾建房成本、维修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让利于民;保障范围逐年扩大,形成了面向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公租房保障制度体系。同时将公租房建设分配管理与提升带动区域城市化水平相结合,着力构建“生活上解忧、发展上解困、服务上解惑、秩序上解难、精神上解闷”的“五解”平台,打造“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社区”的生活服务网络,将保障房小区打造成幸福城市的靓丽名片。

  陕西创新管理机制 探索保障新模式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探索建立了“政策、土地、资金、质量、分配、管理”的六大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出了多项创新举措,在公租房建设、管理、分配及入住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累计开工公共租赁住房90.41万套,基本建成16.48万套,竣工57.87万套,分配入住48.06万套,入住率为83.05%。

  探索保障新模式。省住建厅督促各市区开展租赁型保障房入住人员、资金、土地等台账管理普查,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滚动发展的运营新机制;制定出台收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支持保障对象通过房屋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其存量商品房直接租给保障对象,由政府发放现金补贴。

  积极申请资金支持。省住建厅协调省财政对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在资金上给予支持,目前已累计下达了中省补助资金148.59亿元,要求各市区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两个配套标准进行达标验收,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未达标项目,逐一提出配建清单,改善居住条件,尽快实现入住。

  确保轮候对象分配入住。进一步拓展申请渠道,实行常态化受理,实施预分配措施,确保在项目竣工前6个月完成配租方案的编制、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分配入住,做到项目竣工验收与保障对象入住“无缝链接”。

  管理服务并举。今年,省住建厅已要求各市区在管理职能、制度、手段上进行创新,引入服务质量好的社会化物业管理保障房小区。同时在新修改的保障房奖励办法中,明确保障房奖励资金可以用于“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让住房困难家庭“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今后我省继续坚持“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保障思路,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体制改革,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努力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通讯员:赵芳 记者: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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