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居有其屋”向“居有其所”转变

本地郑州晚报2014-04-02 15:33:54
提要:自2011年起,国家要求大规模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天君提出了“三房合一”的概念。

“居有其屋”

向“居有其所”转变

自2011年起,国家要求大规模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天君提出了“三房合一”的概念。

2012年3月,郑州市政府提出将适时退出经适房项目。

2013年1月1日,郑州市房管局推行实施的“三房合一”管理新机制,标志着廉租房、经适房新项目选址的全面停止。上述两种保障模式将并入公租房统一管理。

2013年6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将“三房合一”改革以制度形式予以明确,并规定该制度从7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郑州“三房合一”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正式确立。

■政策解读

谁有资格申请公租房?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证明。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证明;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来郑务工人员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证明;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和公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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