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拖了后腿?

本地河南商报2014-04-02 15:37:54
提要:郑州市民万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进行改造,一个多月前,水泥大沙等建筑材料就已经运到小区,却因为一棵倒下的树,如今只硬化了部分地面。

这棵树砸了业主的车,物业没和车主就赔偿达成一致,树没挪走,小区改造也受了影响

街道办:改造需物业配合,但有的物业根本不照面物业:落实单位是街道办,我们没有责任

律师:物业收了费用,有责任配合政府工作,不是扫扫地那么简单

郑州市民万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进行改造,一个多月前,水泥大沙等建筑材料就已经运到小区,却因为一棵倒下的树,如今只硬化了部分地面。

对此,社区和办事处都说物业不配合,而物业则表示这事儿应该办事处承担责任。律师称,物业收取了费用,有责任在小区改造中配合办事处,而不是坐视不管。

事件

因为一棵树,小区改造进展缓慢

万女士家住郑州市陇海北二街上的河南省一建机械化家属院南院,院内的物业管理也由河南一建负责。

她说,今年9月小区改造,大沙水泥和地下水管道已经运到小区了,但直到现在,也只是粉刷了部分墙体,土路硬化了一些,其他工程还没有明显进度。“可能是因为有棵树砸住居民的车了,事情没处理好,树也没挪走,路面一直没硬化。”万女士指着空地上的一棵早已发黑的树说,“也不能因为这棵树影响到整个小区的改造啊!”

说法

物业不配合,小区改造很难进行

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北二街社区负责人马主任说,“我们也想赶紧整改,关键是物业不配合。小区有棵树砸到业主的车,业主提的赔偿要求物业不满足,也不协调。”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协调,那位车主已经同意先把树挪走。

据了解,2013年郑州市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有830个,其中管城区计划任务是168个,预计10月底全部改造完成。

陇海马路街道办社管办高主任说,其所在辖区内有15个待改造的小区,都需要有物业配合,“但有的物业根本不照面,工作都是办事处去做。”

律师

物业有责任配合,为办事处提供便利

河南一建一相关负责人称,政府拨的钱给了办事处,他们只是配合,没有其他责任。郑州市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科徐科长也认为,老旧小区的改造落实单位是街道办,“只要物业不把实施改造的人拒之门外,就没有责任。”

对此,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曙光认为,物业收取了费用,有责任在整改过程中配合地方政府,而不是坐视不管。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发生的费用,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由物业企业承担。“物业公司即使不承担主要责任,也要给办事处提供便利。”邓曙光说,“不是只扫扫地就万事大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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