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郑州公积金贷款审批7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地大河网-河南商报2018-05-08 09:07:56

  近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郑州公积金审核放款进入加速度:符合标准,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市区内“先放款后抵押”。

  【故事】

  没使用公积金贷款

  买房多花了30多万

  两年了,谈到公积金贷款这个话题,郑州市民张先生还在懊悔不已。

  2016年,他在二七广场附近看中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理由是公积金放款手续繁琐,要求必须到指定的银行进行商业贷款。考虑到房子、价格位置都适中,自己又是买房刚需,张先生最终选择商业贷款,光利息就多花出去30多万元。

  这次的《通知》就提到“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除了不能“阻挠”,还要求房地产企业积极主动配合,为公积金贷款提供方便。比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求,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销售楼盘的坐落地址、售房收款账号等有关信息,以方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速】

  压缩贷款审批时限

  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

  手续繁琐,一直都是公积金贷款的硬伤。

  此次《通知》特别提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精简贷款申请材料,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在职工提交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应完成贷款受理及审批手续。

  一名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介绍,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做好贷款资金划拨工作;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告知借款人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想要推进公积金贷款,放款速度可能是房地产开发商关注的另一个要点。

  郑州市区内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大厅受理的贷款,通过审批后按照“先放款后抵押”的模式管理。此外,郑州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分支管理机构受理的贷款,通过审批后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于抵押设定后5日内发放贷款。

  【亮点】

  四个“不”

  维护买房人的权益

  除了政策贴近性,此次通知还提到了四个“不”。

  第一个“不”,销售商品住房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充分尊重职工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第二个“不”,不得以提高购房价格、减少价格折扣、先行垫付贷款资金等方式增加限制条件,从而阻挠或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第三个“不”,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职工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

  第四个“不”,不得抑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引导或变相引导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

  【提醒】

  房企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否则可拨打“12329”投诉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楼盘销售现场公示不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书面承诺。

  郑州市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还为购房职工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及时查处。

  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

  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公开曝光,同时将违规行为记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