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下月全面实施 这些跟你相关的事得知道

本地东方今报2016-04-27 10:00:03

  5月1日,营改增试点即将全面推开,这一时间节点距现在只剩不到一周时间。从下月起,地税机关将不再发放发票,以前领的发票还能用吗,税制的变化将给你带来哪些影响,近期办税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你对这些都了解了吗?

  郑州举行最后一次发票摇奖

  4 月26日,郑州市2016年发票摇奖活动举行,据悉,这也是郑州市最后一次举行发票摇奖活动。本次获奖的所有发票号码,将于近期在郑州市国税局网站、郑州市地税局网站进行公布。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兑奖时间,中奖者需携带身份证、中奖发票到所辖税务机关办理兑奖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

  据郑州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从2007年开始推行“发票摇奖”活动,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16期,产生奖项1824个,兑付奖金1408万元。

  “5月1日起营改增政策将全面实施,发票摇奖活动也随之改革。”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郑州市国税局正在探索营改增之后的“互联网+”形势下的发票“即验即开即奖”新模式。

  地税机关下月起不再发放发票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为了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相关涉税业务,据悉,从下月起,地税机关将不再发放发票。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将全部改用国税增值税发票。记者从郑州市国税局了解到,目前郑州国税部门已追加储备增值税发票合计4725箱770万份,税控设备合计4.3万套。

  对于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部门表示,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而5月1日起,如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同时,在5月1日以前,如果纳税人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地税系统省、市、县(区)三级,同步向国税系统移交了纳税人名单和纳税人基本信息,涉及营业税纳税人341770户,这标志着全省地税系统2016年第一阶段营改增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营改增后二手房交税略有下降

  记者了解到,从3月下旬开始,郑州市各房管局大厅排队进行二手房过户的人群明显增多,不少人都担心在5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后二手房税负会增加。对此,郑州市税务部门明确表示,营改增后二手房税负不仅不增加反而会降低,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急着排队过户。

  据介绍,营改增后,以前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会直接平移过来,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但是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所以个人营改增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反而略有降低。举个例子,如果房价是100万元,过去征营业税是100×5%=5万元,现在征增值税是 100万÷(1+5%)×5%=4.76万元,少交2400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营业税是价内税,即过去100万元房价是含税价,增值税是价外税,要按照不含税价来征税,所以要先除以(1+5%)计算得到不含税价格,再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过去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现在是免征增值税。

  据了解,在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征收仍然委托地税部门来代征、代开发票,原来怎么申报现在还怎么申报,需要填的表格、办理地点等维持不变。

  计征契税成交价格等不含增值税

  26日下午,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明确后当天正式对外公布。

  据悉,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