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部长姜大明: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

快讯中国经济网2015-03-09 16:33:00

  据新华社电 有人说,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一项是“使用期限”,会让业主失去房屋所有权,难道要让“全国业主变房客”?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对此回应说,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不动产登记完全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不动产登记是一个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大家提意见。

(责任编辑:佟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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