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房管和公安部门:不能因拆迁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快讯中国经济网2015-03-17 15:10:00

  被纳入拆迁范围8年之久,延期公告发了10余次,拆迁却一拖再拖难以启动,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公房房改、户口变动等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武昌保安街上千户居民“动弹不得”。楚天都市报昨日报道此事后,武汉市房管局、紫阳路派出所做出积极回应:不能因为一道拆迁红线,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如果辖区居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遇阻,可及时向他们反映情况,他们将按照政策规定办理。

  武汉市房管局

  鼓励待拆迁公房先房改

  针对保安街一些居民反映公房无法房改的问题,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武汉市房管局安维处。该处负责人表示:“公房房改与是否被纳入拆迁范围无关,也没有规定要求被纳入拆迁范围的公房停止房改。相反,对即将拆迁的公房,应鼓励先进行房改。”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收公有住宅房屋,符合房改条件的,应当先进行房改,房屋征收部门对房改后的所有权人,进行征收补偿,并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他同时提醒,有些原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或当做门面房使用的房源等,不符合房改条件。但对于一般性居民住宅用房,尤其是多层建筑,且原设计用途就是住宅的,都符合房改条件。

  家住保安街广里堤12号的刘波(化名),现居住在一栋6层公房内。按照上述规定,他完全符合房改条件。当记者向他转告武汉市房管局安维处负责人的回应时,他十分高兴,当即表示将尽快与妻子商量,把这套租住了13年的公房买断。

  还有一些符合房改条件的居民担心:虽然武汉市有政策,但他们到基层房管所申请房改时,会不会像从前一样遇到阻碍?

  对此,武汉市房管局安维处负责人说:“我目前还不太了解当地居民的具体情况。只要符合房改条件,在当地房管所申请时又出现异议,居民可以向区、市级房管部门反映。如果居民反映情况属实,区、市级房管部门将督促房管所为居民正常办理业务。”

  紫阳路派出所

  户籍业务可以变通处理

  有居民向楚天都市报记者反映,他们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希望把亲戚的户口转到这一片区,或者把新婚妻子或丈夫的户口转来,均由于被纳入拆迁范围而不能落实。

  紫阳路派出所户籍民警王润清昨日向记者介绍:虽然武汉市有相关规定,对纳入拆迁范围的区域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但保安街的情况比较特殊,开发商在先期拆迁完成后,后期拆迁始终无法推进,一拖就是8年,因此,派出所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求,采取了变通措施:对于常住地在该片区、同时又有户口迁入需求的居民,只要带上房产证等相关证明,都可以向派出所提交申请、办理业务。

  他同时解释称,个别居民之所以不能迁入户口,与拆迁无关,而是因为他们虽然户籍地在保安街,但平时并不居住于此,派出所出于方便户籍管理的考虑,才没有受理他们的申请。

  武昌区工商局

  工商登记短期无法恢复

  保安街一带规划拆迁范围内,有数十家商户。多位商户老板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他们向当地工商所新申请工商营业执照被拒绝,被迫无证经营;或者对已经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年检时,遇到重重障碍。

  武昌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如果商户在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那么他们的执照年检等正常业务不应受到影响,该局将督促当地工商所改进工作方法;根据武汉市相关规定,如果经营场地在拆迁范围之内,则无法再申请新的工商营业执照。

  保安街不少商户猜测,工商部门不“松口”的原因,是担心一旦拆迁赔偿谈判启动,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住户可能会提高赔偿要求。对于这一说法,该负责人坦承:不排除这方面的考虑。

  另外,老旧城区一些用于经营的场所,并非规划的营业用房,而是由住宅改造而成,不适合从事经营活动,尤其是可能产生油烟、噪音等扰民后果的经营项目。这也是工商部门不予办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的原因之一。

  不少商户反映,他们无证经营期间,也没有执法部门找他们的“麻烦”。武昌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很多在老城区从事个体经营的居民,全家的生活都依托于此,因此工商部门采取了人性化管理,但前提是这些商户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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