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长效机制应先铺好路

评论新京报2014-04-02 11:21:17
提要:三中全会结束当晚,即有房产中介群发消息,称三中全会未提及房价、调控,是对楼市的重大利好,以此鼓励购房者入市。实际上,公报作为总纲领,不可能涉及某个单一行业。不谈房价,也并非是不解决高房价问题,只是方式不同。

三中全会结束当晚,即有房产中介群发消息,称三中全会未提及房价、调控,是对楼市的重大利好,以此鼓励购房者入市。实际上,公报作为总纲领,不可能涉及某个单一行业。不谈房价,也并非是不解决高房价问题,只是方式不同。

房地产的问题,并非简单的房价高,而是经济运行深层次的问题导致房价高。只有解决供给和需求背后的经济和政策环境,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然而回顾十年楼市,几乎“大调三六九,小调年年有”,价格机制基本失灵,市场各方陷入混乱、无序和猜忌之中。而保障房建设长期缺位,城市商品房供地完不成计划,导致供需矛盾进一步激化,房价和地价陷入双双上涨的预期怪圈。

如今,中央释放出此轮改革意义的不同,即政府将逐渐放权,市场手段将逐渐补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等。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山九仞,也非一日之功。即便短期内出台了长效机制的相关文件,三中全会也只能是推动“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节点”,绝非一劳永逸的“终点”。

无论是土地制度、财税制度、住房保障制度,或是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户籍制度、金融体制的改革,这些作为长效机制最根本的基础,几乎根根是难啃的骨头。这些措施的完善和执行,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因此中短期内出现的现象是,重点城市和一线城市调控政策将继续执行,但市场化手段会逐步铺开。在这个艰难的过渡期间,如何建立过渡性调控政策,实现逐步退出和补位,为长效机制的建立铺好路,才是难中之难。

近期,一线城市频密出台短期过渡性政策,如深八条、京七条、沪七条等,为逐步取消限购,以市场手段补位营造机会。由于各地情况不同,合理行政手段可继续,不合理行政手段应取消,这些都需要根据情况轻重缓急对症下药。

要注意的是,过渡性政策更应着眼于长期,而非短期指标。如北京出台的自住型商品房新路径,虽然短期内挤占商品房用地,但长期来看,一旦形成房源入市,却对平抑房价、斩断房价地价连涨的预期有着重要作用。一旦时机成熟,过渡性政策就应退出,实现市场化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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