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个税政策为何“悬空”?

评论新华网2014-04-02 11:22:22
提要:“国五条”地方细则今年3月出台以来,除北京市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明确实施时间,因而一直处于“悬空”状态。

“国五条”地方细则今年3月出台以来,除北京市以外,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按个人所得的20%征收政策,在许多地方并没有明确实施时间,因而一直处于“悬空”状态。

业内人士认为,新一轮房地产的调控难度很大,一方面不能放松现行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不解决股市等资本市场长期不景气的问题,不解决地方政府长期依赖土地财政的问题,恐怕难以厘清资本追逐利润所带来的楼市异化问题。

增税“言之凿凿”,地方“听之藐藐”

按照“国五条”规定,“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从3月底至今,北京、广州、深圳等35个城市发布了各自的实施细则。针对20%个税政策,除北京明确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外,绝大多数城市重申了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并未说明何时开始实施;合肥、南京、郑州等地则干脆连提也没有提及。

如今,有关增加个税的政策可谓是“草色遥看近却无”:人人谓之有,实则未尝有。

“我们办理的二手房交易,没有征收过20%的个税,个税还是按照房屋总价的1%或2%征收。”有热点城市二手房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一城市房地产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政策何时实施,“目前没有时间表”。

为何出现这一现象?据了解,一些城市房屋登记系统时间不长,存在不少“大龄房源”,诸如老公房、房改房等,核价难度很大;由于“阴阳合同”不同程度地存在,公平核价并不容易。此外,住房购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涉及多项支出,若要准确界定“转让所得”,也有难度。

据分析,一些地方对个税政策带来的冲击力准备不足。今年3月,有的地方出现“离婚潮”,争议矛头直指增加个税政策。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说,这些年房价早已翻番,增加个税政策一旦实施,杀伤力很大,对其影响要有充分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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