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惠泽中原

热点河南日报2015-06-15 10:47:54

   安居才能乐业。千百年来,无论是孟子力图实现的让人民有“恒产”的社会目标,还是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社会理想,都是对于“居者有其所”的美好向往。

  “近年来,我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台了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利民新举措,不断拓宽受益群体,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力争让住房公积金惠及全省每一位职工。截至目前,住房公积金圆了全省62万户家庭的‘住房梦’。”6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惠民利民做“暖心人”

  今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涉及多项政策要求和制度改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据此,我省出台了“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等一系列惠民新政,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购房提供了极大的实惠和便利。如今,单位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多少已经成为广大青年择业的重要标准,住房公积金也成为各单位网罗人才的重要砝码。

  外来务工人员、中低收入职工是购房大军中的“弱势群体”,而对他们实行政策倾斜,无疑能早日圆其“房”梦,让他们在城市更有归属感和盼头。近几年,为了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我省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在政策制定上向困难群众、普通大众倾斜,使城市低收入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同样享受住房公积金的“阳光”,让住房公积金在制度创新中“活”了起来。

  在非公企业归集扩面上,我省重点对规模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而带动其他中小企业逐步建制。同时,针对不同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制定了更为灵活的缴存政策,困难企业经批准可按照缴存下限定额缴存。按照“低门槛,广覆盖”的原则,我省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对象和受惠人群,让更多职工尽快享受到了住房公积金的各项优惠政策。化繁为简做“贴心人”

  缴存、提取、贷款……如今,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一个一个窗口跑,一个部门一个部门问了,现在一个窗口全部搞定。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实行了综合柜员制和一站式服务,原来需要在不同部门、不同窗口办理的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现在只需在一个窗口即可办成。此外,如果职工个人想了解自身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提取额、利息、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等,可直接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将有关信息“一网打尽”。

  今年,我省还将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贷款申请、贷款偿还等业务,开通住房公积金短消息服务功能,在各服务网点建立现代化、信息化的服务设施,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强化执法做“有心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我省计划开展归集执法专项活动,对应建不建、应缴不缴和拒不建制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催建和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省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所占份额较低,而其实际存有量远大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数量,也就是说,还有许多民营企业没有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特别是少数企业法人对公积金认识不到位,认为公积金是非强制的,企业效益好的就缴,不好的就不缴;或者认为公积金是单位福利,可由单位自主决定。这些意识上的偏差都造成一部分职工被剥夺缴交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也就无法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此次归集执法专项活动,我省将对长期未建制、长期欠缴单位进行检查,把经济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有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拒不建立制度单位作为重点执法对象,进行重点行政执法。同时,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将采取投诉电话、网站、信函、现场接待等多种途径受理投诉举报,确保职工维权的诉求渠道畅通,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开曝光、限期改正、行政处罚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执法手段。“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意义的认识,使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起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公积金小常识】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含行政、事业、国有、民营企业)不为本单位干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