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峰:房地产税立法乃众望所归

人物东方今报2014-03-21 16:30:31
提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但不少人将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有着巨大的差别。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

201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但不少人将房地产税和房产税混为一谈,其实二者有着巨大的差别。

房地产税不是房产税,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其中就包含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房地产税属于一个税务体系,而房产税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在过去,我国与房产地税相关的条例法规有十余条,却只局限于行政规章制度,并未上升到法律层面。因此在各地方执行之时缺乏了规范感和严肃感。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工作,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说是个良好的信号。

目前市场上的商品房建设和销售归于市场范畴,然而保障房的建设和销售则归于政府范畴,因此严格来说我国的住宅并未真正市场化。我国的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有法制经济的成分在里面。对于政府来说“法不授权不可为”,而对于市场方来说则是“法不禁止即可为”,因此在未来房地产税立法之后,将会对市场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更好地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

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进工作必然是越快越好,众所周知,制定法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需要相应的计划的制定,意见的提出,以及经人大多番讨论审议最终通过。因此房地产税法律的开始制定到最终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作为一个新生的法律条文其必然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和修订过程中进行完善。这将包含着对于以往的法律盲区需要进行覆盖,以及在房地产税法律出台后在各个地方的落地和推进。各方都期盼着房地产税立法之后,将会使房地产法律体系更为完整,促进市场往更加健康稳定有序的方向发展。

2013年,我国多地实行了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同时在上海等地也实施了房产税试点工作,在准备扩大试点范围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但由于国家面积较大,城市较多,每个城市的具体情况不一,因此在具体的工作推进之时,都经历了较长的时间。

根据以往的政策推行经验来看,如果房地产税出台并具体推行可能也会遭遇诸如房产税试点等工作的推行困难,因此需要人大及各级政府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监督推进房地产税法律的具体实施,进而使房地产行业更加规范更加有序。

总的来说,房地产税的立法推进工作对于行业来说当属众望所归,相信在法律的规范下市场运作会更加健康有序,期待房地产税尽早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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