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过半改造“城中村”完成土地征收

土地国土资源报2014-04-04 15:38:31
提要:目前,浙江省宁波市正在改造中的36个“城中村”,已全部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征收面积1.8万余亩。其中,有11个村的拆迁安置房已经交付,12个村的拆迁安置房正在建设中,预计在近两年内可基本竣工。

目前,浙江省宁波市正在改造中的36个“城中村”,已全部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征收面积1.8万余亩。其中,有11个村的拆迁安置房已经交付,12个村的拆迁安置房正在建设中,预计在近两年内可基本竣工。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宁波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坚持“充分依靠群众”原则,改造项目实施需2/3以上村民代表要求或同意,并配齐配全社区交通道路等设施;在拆迁补偿上,执行250平方米以内建筑面积“拆一补一”实物安置。统计显示,该市59个“城中村”,已有54个启动改造,10余万村民变为城市居民,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约4.73万名村民告别低矮平房,迁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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