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全国已有130余城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

政策凤凰网2015-10-10 09:34:20

  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和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简政放权有关政策情况。

  陆克华介绍,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已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在吹风会上,陆克华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住建部在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举办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选择16个城市今年开展了试点。各地积极响应,据统计,全国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印发了指导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所谓海绵城市,就是充分发挥原始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能够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

  今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5方面要求:

  ——提出总体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加强规划引领。提出将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并在规划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

  ——统筹有序建设。明确了通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在城市新区建设中全面推进,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整体推进。

  ——完善支持政策。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大力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