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费用详解 这个必须得转啦

购房知识大河网楼市频道2014-11-11 00:00:00

  一、交易收费

  1.印花税

  房屋成交价的1‰(买卖双方各0.5‰)

  注:住宅单位房转让给个人,征收卖方0.5‰,非住宅类全额征收

  2.契税

  属家庭唯一住房的:

  (1)90以下,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评估价)与成交价就高的1%计收;

  (2)90-144(含)上述价格就高的2%计收;

  (3)以上两种情况契税优惠政策,否则按4%计收。

  注: 如上手交易存在漏交问题本次交易同时补齐;契税滞纳金0.5‰/日

  3.土地出让金(主要针对房改房,私房免收)

  面积/总楼层*分级地段值。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及安居工程房)按房产座落地段分级征收:14-100元/不等。(郑州市区分八级地段:100、88、72、60、42、28、19、14元/)

  4.交易服务费

  按所售房产面积收:6元/(私房、经济适用房)、3元/(房改房)、非住宅5‰。

  二、产权及抵押登记收费

  1.工本费:免收(若有共有人的,每个共有人证:10元/本)

  2.配图费:20元/户

  3.登记费:住宅60元/件(非住宅400元/件)

  三、营业税

  1.房产不满五年

  按房管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评估价)与成交价的较高者收取金额的5.6%的营业税;

  2.超过五年,且面积在144以上

  按房产管理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评估价)与成交价的较高者减去当时所购房屋价格(凭购房发票)收到差额5.6%的营业税;

  3.超过五年,面积在144以下

  (1)多层单价小于11592元、高层单价小于9197元,则免征营业税;

  (2)多层单价大于11592元,高层单价大于9197元,则征收差额5.6%营业税

  4.房改房

  (1)申购协议、购房收据、产权证三者的日期,其中有一个满五年,免征营业税,如果不满足征收全额5.65%营业税;

  (2)144以上的房改房若无收据则直接征收全额5.6%营业税,若有收据且满五年可按差额征收

  四、个人所得税

  按房管部门市场指导价(或者交易评估价)与成交价的二者中较高的1%,或者按差价的20%征收,二者择其一。

  注:房本满五年、转让方是本地户口、属家庭唯一住房,以上三者均满足,则免征个税,如有一项不满足,则征收个税,标准同上。

  五、维修基金

  多层35元/,高层65元/,别墅45元/,若因房屋面积差异漏缴需补缴。

  99年以前建成单栋楼未开户的及房改房上市的缓交,否则均需过户或补缴。

  六、企业所得税

  单位房上市需征收评估价*3.75%

  七、土地增值税

  仅针对非住宅和单位房征收,个人非住宅转让按6%征收,单位房转让须地税局查帐征收。

  八、评估费

  非住宅或者单位房,以及面积≥200的房屋或个例跃层、复式需缴纳评估价*5‰的评估费

  九、贷款

  1.商业性贷款

  印花税:贷款额*0.1‰

  抵押服务费:贷款额*0.8‰ 注:成套住宅免征收

  抵押登记费:60元(住宅) 400元(非住宅)

  房产评估费:评估价*5‰

  2.市直公积金

  担保费:贷款额*贷款年代*费率(1-5年 1‰,6-10年 0.8%,11-20年 0.6‰,20年以上0.45%)

  抵押费:60元/登记费(住宅 ) 贷款额*0.8‰+400元/登记费(非住宅)

  代办费:300元

  房产评估费:评估价*5‰*80%*80%

  3.省直公积金

  评估费:评估价*4‰

  抵押费:60元/登记费(住宅 ) 贷款额*0.8‰+400元/登记费(非住宅)

  印花税:贷款额*0.1‰

  担保费:贷款额*贷款年代*费率(1-5年 0.9‰,6-10年 0.7%,11-20年 0.5‰,20年以上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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