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委局动态郑州市物价局2014-02-25 16:30:31

2014年郑州市物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结合我局实际,规范运作,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按章办事。
  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落实设施、经费,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工作制度,规范执行机制。
  (一)主动公开制度。遵循“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原则,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遵循“依法、平稳、有序”原则,规范和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统一规范申请处理文书,为公众提供诉求的渠道。
  (三)保密审核制度。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积极探索,稳步实践,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本部门信息,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
  (四)考核办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单独纳入我局年度考核范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通过抽查、通报、表彰等形式推动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相配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激励机制。
  三、拓展公开渠道,加强载体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更新维护职责,加大更新力度,加快更新速度,丰富公开内容,深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四、开展学习交流,提升业务水平
  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统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拓展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政策、内容及程序,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基础。
  开展工作交流。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