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存多重风险 变数不可预计
国庆黄金周,各楼盘推盘和促销的广告在各大媒体频现,这让不少有意改善住房条件的购房者颇为心动。但是受二套房首付比例六成的约束,他们又有些纠结,怎么办?部分购房者便决定借用父母子女或亲朋好友的名义来买房,以规避高首付。
在“借名买房”群体看来,借名时只要双方进行私下协议,等购买成功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即可。从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是律师指出,在实际情况中,“借名买房”存在多重风险,而被借名一方也有风险。
避免高首付 萌生借名买房念头
“我的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产,现在还想买一套大户型,能不能用兄弟姐妹的名字购买,今后再通过赠予的方式过户给我?”日前,市区的陈女士致电咨询关于“借名买房”的问题。
陈女士说,多年前她和爱人贷款买了套房,前年年底因为遭遇意外急需用钱,夫妻俩便下狠心把房产卖了,此后一家人一直租房住。直到今年年初,眼见孩子要落户上学,她便寻思着买套房,但是咨询有关部门得知,她已有过买房记录,因此再买房的话会被当成二套房,需要支付六成首付及高利率。
以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产计算,二套房首付60万,还不包括每月还贷压力。陈女士算了再算,存款仍然不足以支付首付款,后来经同事建议,便动起借名买房的念头。陈女士说,以前也听说过借名买房,但是不知其中的利害关系。
其实,“借名买房”现象一直都存在,不过去年以来国家调控政策的接连出台,二套房或多套房受到限制之后,此类情况增加不少。(中骏)财富中心 (论坛)、嘉琳广场等多个楼盘售楼部表示,“借名买房”的客户蛮多的,其中又以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至亲名义购房的人比较多。但每次接待这类客户时,售楼部都尽可能规劝客户放弃这种方式购房,并将其中的利害关系告知对方。
“我们曾经遇到过一组客户,借用姐姐名义来买房,后来姐姐反悔不肯过户给他,闹到售楼部叫我们书面证明房子是他出钱的。”一售楼部销售人员小林称,这事折腾了好几天,此后再遇到此类客户,售楼部都会和对方再三说明风险,以避免纠纷发生。
发生产权归属纠纷 以产权证名字为准
在不少购房者看来,使用亲朋好友名义买房,尽管房产证上署他人名字,但只要私下签订一份协议或者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就可以规避风险。签协议和公证,显然成了规避风险的万金油。然而记者从泉州市公证处了解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登记是谁就认定为谁的房产,房产证是一人名字,要公证该房产实际属于另一人,这有悖于法律规定,公证处不受理此类公证业务。
那么,“借名买房”究竟存在哪些风险?嘉琳广场营销总监余震表示,期房产权证要等到交房后才能办理,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产权满五年才能免交5.5%契税,“借名买房”的话,从签订购房协议到过户到自己名下至少需要五六年时间,其间变数不可预计,风险很大。
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房地产登记制度,房产应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发给《房地产产权证》,房屋产权登记是谁的就是谁的房产,而个人私下签订的关于房产产权归属的约定协议,不可以对抗登记的房产所有权证书。简单而言,借名买房,不管谁出的钱,如果该房产发生产权归属方面的纠纷,那么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
另外不容忽视的是,将名字出借他人同样要承担一定风险。律师指出,允许他人用自己名义购房或按揭贷款,不但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有了房产记录,在金融机构也会有按揭贷款的征信记录,即便日后将房屋过户给出资人,但这些记录不会消除,并会成为日后审核各种资格的依据,那么今后自己买房时将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或受限于其他“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