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水县一村支书伙同开发商 租用农民土地盖房出售
商水县一村支书伙同开发商,租用农民土地,打着建设农民公寓的旗号,开发房产,部分房屋以商品房的名义对外出售。此举,引起当地群众不满,接到群众举报后,今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投诉】
打着新农村建设旗号 实为开发房地产
“他们打着建设农民公寓,开发新农村的旗号,租我们的地建房对外卖。这明显是搞开发。”6月3日,郑埠口村村民韩先生向记者举报说,该村村支书伙同开发商违规开发房产对外出售。
当日上午,在黄寨镇郑埠口村的一加油站,记者见到了韩先生,韩先生指着紧临加油站的郑埠口新农村建设项目黄寨镇安居社区说:“这片占地50多亩的小区就是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安居社区,所建房屋被开发商当做商品房出售,征用的是我们村七组的耕地,说是要建菜场,但是不知道啥原因,菜市场一直没建成,却变成了新农村建设用地,2010年村里和七组村民签订了50年的租地合同,每亩地每年按照1000斤小麦补偿,2011年开工建设。”
“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占用的是我们五组的耕地,有一二十亩地,当时上面种的有花生、棉花还有树苗等经济作物,开发商在没有与我们协商成功时就开始强行施工。最重要的是二期项目征地是口头承诺,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开发商承诺每亩每年包赔我们1200斤小麦,租期同样是50年。”韩先生说,“我们当时去乡里问过小区是否有土地使用证,乡里人员说有,但一直不让我们看。”
“新农村建设我们老百姓打心眼里高兴,但是我们想问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房屋,能卖给外乡人吗?这是建设的新农村还是以打着新农村建设旗号去开发房地产?”韩先生质疑道。
【现场】
小区共有30多栋楼房 地理位置优越
郑埠口村位于商水、淮阳、项城的交界处,宁洛高速项城出口就在郑埠口村,一下高速就能看见村民所反映的新农村建设项目黄寨镇“安居社区”,地理位置相当优越,紧临高速入口,来往车辆不断,显得颇为热闹。
记者看到,黄寨镇安居社区分为南北两个小区,基本上都是五层建筑,设有一个菜市场大棚。沿路的建筑一层全部建成了门面房,部分门面房正在营业,未营业的门面房上贴有出租或出售的电话。两个小区共有30多栋楼房,户型有80多平方米到130多平方米不等,部分房间有人居住,未居住的房屋也同样贴有租售手机号码。
【调查】
记者冒充外乡人购房 销售经理未提出异议
记者看到郑埠口村七组与黄寨镇郑埠口村委会的租地合同,合同显示,根据上级新农村建设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经村两委研究,征求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同意,决定在甲方土地上建设郑埠口农民公寓。合同还说土地位置位于韩营自然村前,宁洛高速项城出入口北侧折合土地43.956亩。租期为50年,合同到期,土地归甲方收回。租金及付款方式为按每亩地1000斤小麦,每斤0.8元,于项目施工前一次性付清等一系列内容。
合同签订甲方为郑埠口七组,乙方为黄寨镇郑埠口村委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为胡心刚,合同签订日期为2010年11月28日。
在购房者韩先生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上显示,该项目负责人为韩心华,据他介绍,韩心华为该村村支书,在合同中显示的土地来源为新农村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3年2月16日,购房人韩先生说:“开发商承诺我们以后会统一办理房产证,但我们至今也没有见到开发商为我们办理的房产证。”
随后,记者以市民的身份,拨打了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开发商联系电话,询问是否有现房出售,接电话的谢经理说:“现在一期二期还有现房,如果要3、4楼的话就1550元左右,我们现在3期就要开盘了,你可以赶到开盘的时候来,我们搞的有认筹活动,交一万抵两万,算下来每平方米合1500块。”记者谎称自己是项城人,但谢经理并未提出异议,并邀请记者看房。
【声音】
商水县规划局:没有为该小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商水县规划局主管村镇规划的一周姓副局长解释说:“我们没有为他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是黄寨镇安居社区符合《商水县新型社区布局规划》,他们用地符合我们商水县的用地规划规定,我们只负责他的用地是否按照规划文本实施。”
商水县住建局:很多新型社区是边施工边完善手续
商水县住建局党组书记石玉珍则称:“郑埠口新型社区建设是县里的重点工程,手续不完善也不好查处,一般都是边施工边完善手续,并不是说手续不办就不能开工。这个新农村建设主要是由县政府农办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问题你可以去问他们。”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这事我们不清楚
记者电话联系上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吴主任,吴主任说:“这事我们不清楚,主要是乡政府执行的,你直接去找乡政府了解情况吧。”
黄寨镇政府:安居社区手续齐全会叫具体负责人和记者联系
记者于6月5日上午联系上黄寨镇政府党政办公室陈主任,电话中陈主任说:“黄寨镇安居社区手续齐全,具体情况我会叫开发商和具体负责人和你联系。”截至发稿时仍未有相关人员出面解释。对于此事件,本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链接
河南省政府下发的豫政(2009)5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设施农业等名义违法圈地和进行房地产开发,各类建设用地必须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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