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共有产权房安置后难办房产证

要闻河南商报2014-06-12 08:51:53

  从原本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搬入60多平方米的新房,郑州市民张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最头疼的是房屋产权问题。

  产权归属问题让人闹心

  张女士一家6口人原本租住在京广路上一处38平方米的公有房(郑州市早期推出的保障性住房,即政府是房屋所有人,低价租给低收入市民)。2010年,由于京广路要重修,张女士住的地方要拆迁,他们被安置到了南三环附近的豫景园小区。

  2012年4月,张女士向郑州市地产集团缴纳了差价,并领到了新房钥匙。张女士说,当时对方承诺,安置后会分别给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她办理房产证。

  搬迁过后,张女士开始每年按照新核准的面积向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缴纳房租,但是等了两年,仍不见房产证下来。“协议是与政府下属单位签的,按说手续应该是齐全的,为啥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呢?补缴差价部分的面积产权是我的吗?”张女士很苦恼。

  共有产权办理是难点

  昨日上午9时许,河南商报记者以张女士朋友的身份,咨询了郑州市地产集团拆迁部。对方解释,当时确实与租户签订了相关拆迁协议,租户也补缴了差价。

  房产证一直没有办好,主要原因是类似张女士这种情况涉及共有产权,没有政策支持,需要特批,已向上级部门打报告申请特办。

  他希望张女士以及有类似遭遇的住户耐心等待,一旦有了新政策或者排队办理轮到了就会通过电话通知。

  郑州仅西区就有1000多户待解决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致电与张女士签订租房合同的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不能办理是因为现行政策还不支持共有产权。既然没有相关政策支持,为什么当初签订拆迁协议时让租户来承担安置房差价呢?

  “这个问题不是我们决定的,我们也是被拆迁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看到拆迁协议也意识到可能会引发后续的共有产权问题,并向对方提出,但拆迁协议是拆迁安置单位定的,他们并没有权力更改。据他了解,仅郑州市西区就有1000多户类似的案例在等待解决,对此他们也一直在努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