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4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通知整改 5个涉嫌无证销售

要闻河南商报2014-07-09 07:56:13

  近期,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及各县市房管部门对全市25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5个楼盘销售项目涉嫌无证销售,已被移交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作进一步调查。

  郑州254个楼盘项目接受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从4月25日开始,历时40余天,主要从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住房限购政策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签约、房地产广告发布、预售款监管、房地产经营秩序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在售和待售共计254个房地产项目。

  昨日,郑州市房管局对此次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通报称,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开发企业对各级房地产政策执行相对较好,落实比较到位。

  同时,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现场公示内容不全、不规范,广告内容夸大、含有投资回报内容,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问题,检查组在现场对43个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5个项目涉嫌无证销售

  根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楼盘项目预售房源必须在“五证”齐全的前提下进行,它们分别是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检查发现,河南大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裕华广场等5个项目,在未取得销售手续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收取意向金或购房款,涉嫌无证销售。

  4个项目涉嫌捂盘惜售

  郑州市房管局早在2010年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不得以各种借口分批、分次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

  通报显示,检查中,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的春江家园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涉嫌捂盘惜售。

  6个项目没有明码标价

  去年,郑州市政府出台文件落实“新国五条”,要求“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市物价部门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

  昨日的通报显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问题仍然存在,且在郑州九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龙腾西城、郑州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华强城市广场等6个项目中表现较为突出。

  通报认为,部分企业对于动态楼盘表、建筑节能情况和委托代理协议等资料的公示不完整、不统一,公示地点不明显、不利于购房人查看。

  2家公司代售

  不符合条件的商品房

  通报显示,在检查的项目中发现,2家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项目,目前已对这2家公司立案调查。

  深圳泰辰营销代理公司代理的升龙·汇金城等8个项目,销售现场没有公示与开发企业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没有公示代理机构备案证书。目前以上代理机构已按求及时进行了整改。

  部分房企的认购协议对购房人不利

  检查组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印制的认购协议中含有较为强势的词语,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

  对此问题,检查组已现场要求企业做出详细说明,并要求其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

  5个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检查还发现,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春江家园、河南省仁豪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郑东商业中心等5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足额存入监管账户,未按规定按时报送预售款使用计划。

  涉嫌无证销售的项目 已移交相关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昨日,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了解到,对于存在问题的楼盘项目,该局已经对其进行了分类处理。对未按规定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存在涉嫌无证销售的项目,已移交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进一步调查。

  对广告发布中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用语的项目,已移交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办公室调查处理。此外,上述问题的查处结果将列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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