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通报

要闻中原网2014-07-24 08:59:36

  2014年上半年,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结了一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执法监察工作重点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以来,市房地产监察队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巡查相结合的市场监察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问题多发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5人次,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服务项目、经纪服务机构369个,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126起。坚持房地产开发项目监察员制度,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信息函告局业务处室,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坚持广告筛查制度,通过分类排查,对6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调查核实和重点盯防,依法查处3起违规预售案件。坚持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网站、广播电台、走进广场社区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法律意识,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积极拓宽案件受理渠道,接到群众咨询、投诉490余次,受理各类投诉举报、转办案件83起,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54起,物业服务企业4起,中介机构22起,其他3起;调解、处理各类房产纠纷55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73.1万元;共对16起严重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房地产开发类12起,经纪服务类3起,房屋租赁类1起。

  二、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情况分析

  从接受咨询、投诉及受理、查处各类案件的情况来看,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房地产开发类。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商品房,或者通过收取排号费、认购款、加入VIP会员、办理生活护照等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房屋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有的企业在违规售房受到处罚后,继续进行违规预售,如郑州朗悦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违规售房活动,我局于2014年5月对其开发的“公园道1号”项目违规售房行为进行查处后,该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继续违规预售,我局已对其采取进一步惩戒措施,并将该公司列为今后的重点执法监察对象。

  (二)经纪服务类。主要表现在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经纪人员未在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名等方面。如河南盛励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公园道1号”项目,我局于2014年5月依法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处以人民币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房屋租赁类。主要表现在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如河南鑫诺置业有限公司,将其拥有使用权的某科研楼,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出租用于酒店经营,我局于2014年2月对其违规出租行为进行查处,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这里我们通过媒体朋友再次提醒消费者,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购房时认真核对房产手续,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如果发现手续不齐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热线67182966,或者前往位于建设路与百花路口的房地产监察队向我们提供线索;同时告诫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将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建议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注销资质证书。

  三、下半年房地产市场监察工作重点

  今年以来,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委托,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执法监察区域由市内五区覆盖至全市行政区域,执法监察内容新增房屋租赁和住房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新形势下,我市房地产执法监察工作目标更高、要求更严、任务更重,为提高执法监察效能,今年下半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继续坚持集中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市场监察制度,提升巡查广度深度;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监察员制度和广告筛查制度落实,严堵违法违规行为源头;对媒体报道涉及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予以排查,依法立案查处。通过新闻发布会、郑州房地产网“执法监察”栏目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威慑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二)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管理更加有效地衔接。推进行政处罚、行政管理、刑事司法的相互衔接,将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结果及时函告相关管理部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配合执法调查的企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暂缓办理其行政审批手续;对屡查屡犯的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注销。

  (三)研究应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新型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执法监察纵横联动、约谈告诫、督导检查等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弥补执法手段的欠缺和不足;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拓展监督渠道;坚持教育、引导、纠正与惩戒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模式,既要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教育、引导市场主体,促使其主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附:2014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政处罚案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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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

  二○一四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