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资助贫困残疾人改造住宅
今后,残疾人、老年人等在我市将能享受到更好的社会环境,出入城市道路、居民区、机场车站等将更加方便。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创建工作,内容包括加强民航铁路、道路交通、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市区既有建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完善城市功能。
资助贫困残疾人改造住宅
《方案》要求,要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对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提供资助,每户改造平均标准不低于6000元。
新建道路有严格施工标准
《方案》要求,城市各区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各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应达100%,缘石坡道应尽量采用全宽式单面坡缘石坡道。同时,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应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
城市各区的中心位置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主干道及主要商业街、步行街等处的人行道应设置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城市绿地和重点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提示盲道,并与道路上人行道的盲道相衔接,严格控制行进盲道实施范围。
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应设过街音响提示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能使轮椅通行。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安全梯道、轮椅坡道或无障碍电梯,并设置无障碍标志牌。
加强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广场、绿地、汽车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100%。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要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政府办公建筑、医院、城市广场、绿地、商场、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70%;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中小学、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40%。
新建、扩建和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应达100%,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应不低于50%,在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等均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和宿舍建筑无障碍改造率应不低于60%。
公共交通设施全部无障碍化
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轨道交通、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等应实现无障碍化,已建的应进行无障碍改造。飞机、地铁、轻轨车辆、铁路客车、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设置乘客入口水平通道及轮椅席位。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应实现无障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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