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落实房贷新政 银行短期难做大房贷

要闻每日经济新闻2014-10-14 09:48:52

  十一黄金周过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陆续发布了关于落实住房贷款政策的声明,且各地分行的细则也在近期逐渐浮出水面。不过,记者了解到,购房者想要从银行获得较低折扣的优惠利率,对购房者的资质要求极高,且在银行息差进一步走低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是否愿意将有限的信贷投入到期限长、收益低的住房贷款,仍存悬念。

  “银行也要算一笔账,7折利率放出去,能带动多少存款贡献、账户管理、财务管理等附加服务的销售,才能平衡成本,因此审核肯定是严格的。”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

  各行积极落实房贷新政

  截至10月12日,包括工、建、农、中四大行以及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分别发声表态。

  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住房贷款的政策,央行、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已有明确要求,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

  建行则通过新闻稿表示,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

  农行也表示,在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对合理的购房需求,将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逐步推广个人住房贷款自动审批。科学合理定价,将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中行则表示,中行各地分行已于10月1日起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具体由各分行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此外,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兴业银行方面称,在二套房等房贷政策方面,各分行可综合考量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条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在央行、银监会规定的范围内执行。

  招行方面称,央行房贷新政出台后,招行在房贷额度上单独拨出信贷额度用于支持购房贷款市场需求,招行已于10月8日起实施首套房新政,具体要求将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同时,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最快一天即可结束,且细则已经推出。

  此外,据红网10月12日报道,华融湘江银行也公布了房贷新政细则。

  银行短期暂难做大房贷规模

  书面的承诺看似轻松,但在实际操作中,房贷这块业务并非银行想做大就能做大的。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多家上市银行的存贷比超过70%,其中,招行74.44%逼近75%的监管红线。今年6月底,银监会调整存贷比的计算币种口径,主要是针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招行凭借在小微零售领域的业务优势赢得了调整的空间,存贷比降至66.23%,亦有底气表示将单列额度支持购房贷款需求。

  但其他银行则无法复制招行的模式,截至2013年底,交行、民生、浦发、中信、光大、中行、华夏银行的存贷比依次为73.40%、73.39%、73.01%、72.79%、72.59%、72.52%和69.90%。即使经过政策调整,2014年中报显示,交行、中行、华夏银行的存贷比降至72.37%、72.29%、69.05%,但与75%的监管红线的距离并不太远。

  因此,9月30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一方面转移打包存量,一方面募集资金做大增量,为了增加住房贷款供给,监管层给出了双管齐下的办法,但在具体业务细则未明确之前,住房贷款没有获得类似“小微、三农”在存贷比、存准率等方面的更多政策优惠,银行在短期内还是难以有效地调动资源做大规模。

  增量降价,这是监管层9月30日《通知》的要求之一,在价格方面,给出了最低7折的优惠底线,但银行对此也有自己的看法。

  前述商业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近两年来,商业银行的息差水平连续下滑,且面临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挤压,银行都在想办法提高中间业务收入,信贷资源放在最能赚钱的地方,“同样一笔资金,3个月的期限,一年能滚动投放3~4次,带来的收益是成倍的,而放在住房贷款,是长达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基准左右的利率,银行要响应政策,但也是要做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