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政府工作部门年内精简 市容监察局划入城管局

要闻郑州晚报2014-11-27 10:22:43

  本报讯(记者 张乔甫 李娜)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政府机构改革暨全面推进“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动员会上,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 见》。按照《意见》部署,我市将于年底前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完成后,设置的工作部门将减少至40个。

  哪些部门要调整?

  我市将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卫计委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市食药监局承担;不再保留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原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委挂市物价局牌子。

  将市畜牧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挂市畜牧局牌子。

  将市公务员局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公务员局。

  将市外国专家局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外国专家局。

  将市市政市容监察管理局的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市市政市容监察管理局牌子。市城市管理局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

  保留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加挂的市政府宗教事务局牌子,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加挂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

  目前,我市履行行政职能的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有57个,垂直管理的市级行政管理部门5个,市本级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24个。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0个。

  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同步推进

  《意见》明确要求,全面清理规范限额外自行设立的行政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承担,对已完成工作任务的议事 协调机构坚决予以撤销。同时,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

  《意见》强调,要认真落实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按照中央核定的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配备人员。以2012年年底统计数为基数,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有所减少。同时要确保5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在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我市还将同步推进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

  会议同时印发《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县(市)区政府的工作部门设14~22个左右。

  市、县两级政府的机构改革,都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精简后的40个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 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城 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其中,市监察局与市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机构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