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试公积金异地转移 提贷需更大自由

要闻新华网2015-02-09 09:34:04

  四个城市可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完善社保关系无障碍跨地区转移接续机制;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严禁不符合环境标准的建设项目在四省会城市相互转移……2月7日,“共饮一江水”的长沙、南昌、武汉、合肥等四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第三届会商会合肥纲要》,在市场一体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产业合作、社会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合作事项,共同打造更多合作共赢、惠民互利的新政策。

  随着一纸《纲要》的签署,长沙、南昌、武汉、合肥四个省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正式可以异地互认了、转移接续了!这对于四市的公积金缴存者来说,无疑是个福音。就如四个池塘的水,原本是相互隔开的;现在连通了,“池水”之间可以对流,不仅方便了流动人群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而且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换言之,公积金本身的价值由此得到提升。

  作为一种储备金,住房公积金的功能至少应包含两方面,一是保障功能,二是使用功能。而使用功能与支取的方便度、自由度息息相关。如果一种储备金只能在甲地支取和使用,而到乙地、丙地不行,则其使用功能无疑大大削弱,实际上等于降低了其价值。“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在合理合法情况下,有一定自由度和流动性的公积金,方能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同时防止变成“死水”而滋生腐败。否则,公积金不能有效使用,其保障功能也便成了一句空话。

  事实上,为了给久遭诟病的公积金制度“松绑”,早在2014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就曾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公积金贷款的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其中还规定,“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此次长沙等四个省会城市签署的《合肥纲要》,无疑是对这一“松绑”政策的积极响应。希望这一具有“破冰”意义的举措,能产生强大的示范作用和连锁效应,继而促进全国各地城市都能一盘棋地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其实,在电子技术日益发达的当今,全国各地公积金异地互认和转接,可能并不存在什么技术难题。真正困难的,恐怕是要克服资金额度、政府管理、地方利益等因素的影响,打破多重藩篱。比如,一线城市房价高,其公积金贷款额度远高于三四线城市,开展异地互认相对会动用更多公积金,其参与积极性可能不高;又如,公积金托管历来是银行与地方政府互通利益的巨大蛋糕,异地互认可能影响地方利益的平衡等。这些瓶颈和障碍,有的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来解决,有的则需要配套改革措施来扫除。

  不管怎样,公积金制度改革应将广大缴存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能将其视为少数人的“盛宴”、部门和地方瓜分的“蛋糕”,甚至当成权力自肥的土壤。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

  大量“沉睡”的公积金要想被“激活”,得到有效使用,必须在改革中动大手术,使公积金的提贷、转接具有更大自由度,靠零打碎敲的单兵突进恐怕难以奏效。最关键的,是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斩断公积金背后的利益链条,则各项规定的推进都能顺风顺水,公积金异地互认也就能在全国范围内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