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公布地下水超采区域 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

要闻河南日报2015-03-24 09:36:36

  3月23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我省近期首次公布了超采区域,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目前相关部门正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超采引发多种问题

  据水利厅专家介绍,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超采现象日趋严重,形成了数量众多的漏斗区,引发了一系列生态、地质问题。在各类地下水中,深层承压水尤须加强保护,其恢复需要上万年,是一种宝贵的不可再生资源。

  我省属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地下水超采情况也较为严重。去年我省遭遇严重夏旱,高峰期(8月初)与上年同期相比,平原区地下水水位平均下降2.1米。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许多机井已抽不出水来,一些地区陷入机井越打越深的恶性循环之中。

  超采区约占全省面积25%

  根据我省此次公布的数据,全省超采区总面积44393平方公里(全省国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14195平方公里,深层承压水超采区27996平方公里,岩溶水(存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裂隙和洞穴中的地下水,又称喀斯特水)超采区5471平方公里。浅层地下水与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重叠面积3269平方公里。

  其中浅层地下水多用于农业灌溉,均为一般超采区,深层承压水、岩溶水则既有一般超采区也有严重超采区。

  我省一些人口密集地区水量需求大,水源短缺,深层承压水多被用作饮用水。

  目前,郑州市区、航空港区、开封城市中心区、商丘市中心城区、永城市城市规划区及近郊存在深层承压水严重超采区。郑州、平顶山、新乡、许昌均有岩溶水严重超采区。

  全国地下水超采总面积约19万平方公里。

  治理步伐加快

  目前,我省正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水源替代和压采工作,确保地下水超采情况逐步得到治理。

  此前,经省政府批复,我省已划定了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其中,郑州市区(200平方公里)、开封市区(33平方公里)、商丘市区(40平方公里)、永城市区(6平方公里)已被划为深层地下水禁采区。此外,重点基础设施周边(如高速铁路路基两侧各200米)和重要文物周边也划定为地下水禁采区。

  在地下水禁采区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停止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在地下水限采区内,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除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凿取水井。

  去年年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如期通水,年平均向河南供水37.7亿立方米,为地下水压采提供了条件,到2020年全省受水城区地下水将实现压采2.7亿立方米的目标。

  我省2013年已开始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地下水使用情况是考核的重要指标。